1997年12月,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日本东京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缔约方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规定附件一国家在2008年至2012年,应将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水平比1990年平均减少5%。
中国是向联合国提交《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批准书最早的国家之一。2002年11月3日,中国核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中国参与国际环境合作,促进世界可持续发展的积极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