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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关押265天 法院补偿罗玉明3万
母子二人哭着走出法院
罗玉明母亲给审判长下跪
感谢关键证人陈勇出面作证

  核心提示

  昨日,福建武夷山市法院致电晚报记者称,被宣判无罪当庭释放的罗玉明,已领走3万元补偿金,一家人启程返渝。

  从法律程序上讲,此案已完结。不过,此案留给我们的疑问还很多——

  武夷山市法院为什么选择补偿,而不是国家赔偿的方式来处理?

  罗玉明与真正的盗车贼在年龄、身高、相貌等特征明显不同,警方当初凭什么敢抓?检方凭什么敢诉?法院凭什么敢判?

  如果没有新闻披露,没有法律援助,罗玉明什么时候才能跟父母一道回綦江老家?

  再审宣判罗玉明无罪,罗的母亲为啥反给让自己儿子蒙受冤屈的司法者下跪感恩?

  案情回放:

  去年10月9日,23岁的綦江县石角镇齐雨村五组农民罗玉明在办第二代身份证时,被当地派出所当成网上逃犯抓了。随后,又被福建警方押解到武夷山市。在“坦白交代”了作案事实后,武夷山市公检法经过逮捕、公诉、审判,今年2月7日以盗窃罪判罗玉明有期徒刑1年半。6月19日,本报介入调查进行披露。6月30日,法院再审后,宣判无罪并当庭释放。最新动态:

  昨日中午,得知罗玉明拿到3万元补偿,本报记者立即联系罗及其家人。但罗玉明家人临走前借的那部手机一直无法接通。

  据武夷山市法院有关人士称,前天,罗玉明一家人向他们提出了10万元赔偿,“按照法律规定,10万元赔偿太高,”双方为此不断协调,还闹了一点不愉快。昨日,罗玉明家人接受了3万元的补偿方案。

  据称,武夷山市法院专门将罗玉明一家人送往汽车站,乘坐武夷山市到江西上饶的汽车,再转乘杭州到重庆的火车,估计罗一行明天能够回到重庆綦江。该人士表示,罗玉明案不管媒体是否曝光,他们都要再审、都要赔偿,这涉及人的基本权利。

  罗玉明的辩护律师吴登其称,罗目前拿到的钱只是双方出于自愿的一种补偿,并未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国家赔偿程序规定:再审判决10天后,当事人不上诉、检方不抗诉的情况下产生法律效力,此后,由罗玉明向武夷山市法院提出请求,确认武夷山市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在递交请求书的两个月内,法院必须作出答复。在得到确认赔偿的答复后,由罗向所在地中级法院(武夷山市上级法院,即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南平市中院再组织听证或开庭,“如果罗玉明要通过这样的程序,他们确实耗不起。”

  吴登其还称,国家赔偿不等于民法赔偿,不是民法通则的“填平补齐”原则。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只是一种补偿性质的象征性赔偿。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看,这部法律虽然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总的来看也是一种进步。

  相关新闻:

  疑问1

  法院拿钱私了为啥不用国家赔偿?

  6月30日,罗玉明被当庭无罪释放;7月4日,拿到3万元补偿。

  重庆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方令认为,武夷山市法院这种处理方式的实质就是“私了”。武夷山市法院是国家机关,代表国家处理的案件怎么能够通过私了来解决呢?法律也没这样的规定。作为一个执法机关,用私下协议的方式来解决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要是执法机关都乱来,然后私下给钱了事,那还谈什么法制社会。

  他认为,武夷山市法院没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就拿钱给当事人,不符合程序规定,属于错误赔偿。正确的做法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入司法赔偿程序,通过程序化的方式给当事人一个公道。

  方令称,尽管罗玉明现在已拿到钱了,但他还可在再审判决生效后,启动国家赔偿程序。至于已得到的那3万元,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当然,如果真要重新提出来,这笔钱就属于另外一个法律关系。

  疑问2

  公检法三部门为啥敢抓敢诉敢判?

  罗玉明与真正的盗车贼在年龄、身高、相貌等特征明显不同,警方当初凭什么敢抓?检方凭什么敢诉?法院凭什么敢判?对这起错案,方令认为公检法三家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方令称,公安机关一味追求破案率是症结之一。当然,案件久侦不破也有责任,但办案人员为了破案,采用逼供、诱供等方式,形成了不实口供证据。在急于破案的心理下,加上“粗心大意”,抓人就指鹿为马。检察机关本是法律监督机关,但未在警方侦查、逮捕和法院审判中起到监督作用,反而批捕、公诉。法院在判决时,不主动调查,轻信警方和检方。

  方令还认为,这起错案是公检法不履行法律职责的结果,每个办案人员的法律底线被打破,这远比道德底线被突破可怕。公检法应认真反省,凡是参与这起错案的办案人员都应追究责任。

  疑问3

  没有外界援助罗玉明何时才回家?

  罗玉明父母在其被抓后,半年找不到申诉路,花了不少钱。在他人指点下找到律师。随后,新闻媒体介入调查报道。

  现在人们关心的是,如果没有媒体的新闻调查,没有律师的法律援助,罗玉明现在能跟父母一起返乡吗?

  方令称,申诉案件需要新证据。如果没有法律援助,罗玉明的父母作为耕田的农民,没有多少文化,只能像瞎子一样到处乱撞。就算找到法院申诉,也无法搜集到有力证据。媒体的及时介入,对这起再审案件起到了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原来办案的公检法都感到了压力,同时也加快了案件再审的速度。

  疑问4

  罗玉明的母亲为啥给审判长下跪?

  记者调查采访此案时,亲历了罗玉明母亲的两次下跪。

  6月28日,陈勇从西安前往武夷山市作证,罗玉明父母也在同一天抵达武夷山。罗母颜思容见到陈勇时,双腿一软,跪在陈勇面前表示谢恩。那一刻,泪眼蒙目龙的颜思容隐隐看到了儿子回家的希望。

  颜思容第二次下跪是6月30日上午11点40许,法院刚刚宣判罗玉明无罪并当庭释放时,坐在第一排旁听席上的颜快速冲上审判区域,给审判长下跪。

  罗玉明没错,颜思容没错,错的是法院,为啥颜思容会给审判长下跪?这说明,在农村很多人并不懂法或者懂得不多,当权益受到侵犯时,只能无奈承受。

  全民普法,任重道远!

  网民评说:

  第1楼:强烈支持要求给予罗玉明国家赔偿。

  第7楼:警察抓错了人道个歉就算了呀?应该赔偿。

  第9楼:这事情是真的啊?当初真有人认为罗玉明是罪犯吗?不可思议,他跟描述的盗贼完全不同嘛。

  第20楼:武夷山公安局曾宪凯能在媒体上公开向当事人及其家属道歉,说明当地公安机关还是能知错就改的。

  第23楼:造成冤案的责任人应清出公检法队伍!国家赔偿应主动尽快到位!

  第27楼:罗玉明事件充分说明我国的司法系统中搞逼、供、信的仍有人在,对于这些执法犯法者必须严惩。

  第33楼:这个案件显示了公、检、法三权未完全分离,检察院和法院未尽到监督和审判的职责。

  第37楼:罗玉明事件是值得深思的,它充分反映了我们政法队伍中存在的不可忽视的问题。

  第48楼:两次下跪都不应该是颜思容,而应是司法机关。

  晚报记者罗彬文/图

 
来源: 华龙网  2006-07-05 05:59 编辑: 诸君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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