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庆 | 新闻 | 娱乐 | 房产 | 汽车 | 旅游 | 教育 | 她世纪 | 择业 | 健康 | 理财 | 区县 | 考试 | 理论 | 专题 | 图搜重庆 | English

网上对话 | 网上重庆 | 黄桷树 | 美食 | 文学 | 法律 | IT | BBC英语 | 数码 | 各地新闻 | 商旅 | 短信 | 彩信 | 华夏英语 | 同学录 | 论坛

:: 重庆要闻 :: 重庆社会 :: 重庆财经 :: 重庆综合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体育 :: 人事变动 :: 埠外看重庆 :: 质量曝光台 ::

您当前的位置 :华龙网 > 今日重庆 > 综合新闻 正文
未成年人勤工俭学不算童工

  华龙网讯 假期里,一些未满16岁的中小学生经常在学校和家长要求下参加勤工俭学活动。有单位接受这些孩子搞社会实践,会被认为是使用童工吗?市劳动保障部门昨日表示:接纳未成年人勤工俭学不算使用童工。

  据国务院2002年新修订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活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

  另外,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晚报记者 邓全伦

 
来源:   2006-08-02 06:18 编辑: 诸君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相关新闻
 

1重庆新闻排行榜

-重庆北火车站有望18日迎客
-市政府出台加强自身建设47项整改措施
-綦江10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7人死亡15人受伤
-市政府任免田培忠等22位同志
-货车上高速将计重收费 预计明年4月启动
-我市首次用测速仪查公交超速(图文)

1重庆 区县(市)新闻排行榜

-山村又闻广播声
-国内首座斜拉桥在云阳爆破“退役”
-我市首支村级义务消防大队在上桥村成立
-彭水种油菜20万亩
-綦江聘请监察员监督干部
-打造三大特色休闲美食带 促成沙区餐饮“金三角”

1质量曝光台

 

1市民之声

 

1复兴论坛

[进入论坛]  [更多专题]

重报集团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法律顾问 | 总编信箱 | 投稿信箱

华龙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85号大元广场6楼 邮编:400010

传真:023-63907664   广告招商:023-63907678  E-mail:info@cqnews.net

经营许可证编号:渝B2-2003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