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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非现场执法纠违要做到“月月清”,纠违由“重量”转向“重质”
华龙网讯 (记者 李澜)昨日市交警总队总队长陈洪刚宣布,今年9月30日前的全市24万件非现场纠违(即电子摄像纠违)将在本月内全部清除,届时交警将逐人逐台上门送达《交通违法通知书》,凡是10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的,处罚量可以减免50%。
已经累计24万余件
陈洪刚称,目前我市未处理的非现场执法交通违法行为累积多达24万余件,大量的非现场执法交通行为得不到及时处理,严重影响了非现场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影响了交通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
即日起,交警总队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违法信息分发到车籍所在地各交警支(大)队,各交警支(大)队按照“领导包单位、民警包车辆”的责任制原则,逐人逐台上门送达《交通违法通知书》,要求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10日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并办理签收手续,存档备查。
每月清理纠违行为
陈洪刚同时表示,为了让非现场纠违及时得到处理,从11月1日起,交警各支(大)队要每月对摄录的非现场执法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一次清理,采取的方式包括上门告知、邮寄告知书、新闻媒体公告、路边诱导屏发布、互联网违法信息查询和年审把关等方式,加大告知和追缴力度。处罚决定书送到后,被处罚人超过3个月不缴纳罚款的,要迅速收集证据,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重量”到“重质”
记者从市交警总队获悉,从即日开始各交警支(大)队的摄像纠违将有的放矢,要把执法重点放在重点时段、重点道路、重点车辆和重点违法行为上,陈洪刚称,各支(大)队要仔细研究,彻底根治交通违法行为,要强调摄像纠违的“质”,而不要像以前一样只重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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