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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讯 昨日,《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提交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现有餐馆须达标排放
草案规定,禁止在主城区及其他区县(自治县)政府所在地的住宅楼、写字楼和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内新建、扩建餐饮店。违者除强制整改外,还将被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宅楼、写字楼内现有餐馆如何处理?市环保局局长曹光辉称,餐饮经营者必须对油烟等污染进行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中高考禁止夜间噪声
草案规定,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
除抢修、抢险作业外,高、中考结束前15日内,禁止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高、中考期间,禁止在考场外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
如生产、经营、施工中未保证其场界噪声值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责令整改,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夜间及高、中考期间擅自施工造成环境污染的,将从重处罚。
主城将划畜禽禁养区
草案规定,主城区将划定畜禽禁养区,防止畜禽养殖污染。同时对环保、市政、农业等部门分工作了明确划分:畜禽禁养区从事规模化养殖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从事非规模化养殖的,城市建成区内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非城市建成区内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记者何昌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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