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庆 | 新闻 | 娱乐 | 房产 | 汽车 | 旅游 | 教育 | 她世纪 | 择业 | 健康 | 理财 | 区县 | 考试 | 理论 | 专题 | 图搜重庆 | English

网上对话 | 网上重庆 | 黄桷树 | 美食 | 文学 | 法律 | IT | BBC英语 | 数码 | 各地新闻 | 商旅 | 短信 | 彩信 | 华夏英语 | 同学录 | 论坛

:: 重庆要闻 :: 重庆社会 :: 重庆财经 :: 重庆综合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体育 :: 人事变动 :: 埠外看重庆 :: 质量曝光台 ::

您当前的位置 :华龙网 > 今日重庆 > 重庆要闻 正文
我市拟延长商住房土地出让使用年限

  华龙网讯全国商住房产权为70年,而重庆规定为50年。昨日,市长公开信箱在答复市民来信时表示,市国土房管局拟在适当的时候按程序报经市政府同意,增加住宅部分出让金,延长土地出让使用年限。

  一位市民向市长公开信箱反映,除重庆外,全国各地卖的商住房都是70年的产权,而重庆规定为50年。他说:“民用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但土地的出让使用年限是70年,为什么只有重庆不按照土地出让使用年限来计算产权呢?”

  负责办理这一来信的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并按用途确定: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我市自1990年开始实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来,初期出让土地居住用地合同约定多为70年,后期随着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将商住房土地出让年限规定为50年。这主要是考虑到两个因素:一是在城市建设用地出让土地时,规划确定的用途多数为综合用地,根据相关规定,综合(即住宅、商业)用地的出让年限为50年,符合国家的政策,加之土地出让金测算也是按50年测算的;二是在实际工作中,若一个项目不同用途出让终止时间不一致(商业40年、住宅50年),会带来处置时的困难。

  目前,市国土房管局正在积极稳妥地调查研究,拟在适当的时候按程序报经市政府同意,增加住宅部分出让金,延长土地出让使用年限。(日报记者 张雪峰)

 
来源: 华龙网-重庆日报  2006-11-29 06:25 编辑: 维维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相关新闻
 

1重庆新闻排行榜

-西南最长高速路隧道贯通 到石柱只需2个小时
-市管领导干部最近任免动态(12月8日公布)
-重庆最宽公路隧道贯通 北碚半小时可到机场
-抽两江水调节室温 "水空调"明年走进沿江家庭
-重庆最后32万农民兄弟告别煤油灯
-1折机票重庆横空出世 一个月内飞武汉只80元

1重庆 区县(市)新闻排行榜

-南川完成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农村沼气池建设任务
-永川80煤矿安装瓦斯监控系统
-永川今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掀热潮
-合川依靠“三张牌”打造城郊型农业
-江津“滨江之夏”获“全国特色文化广场”殊荣
-邮亭鲫鱼催生大足“泡菜经济”

1质量曝光台

 

1市民之声

 

1复兴论坛

[进入论坛]  [更多专题]

重报集团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法律顾问 | 总编信箱 | 投稿信箱

华龙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高新区渝州路126号6楼 邮编:400041

传真:023-68577897   广告招商:023-68576082 68577637  E-mail:info@cqnews.net

经营许可证编号:渝B2-2003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