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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讯 随着烟花爆竹销售季节的逐渐临近,为进一步规范沙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审批,近日,区政府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印发了《沙坪坝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零售)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将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明确了申办《许可证》的程序,同时对经营(零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的条件作出了严格规定:经营(零售)的负责人和销售人员需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
该《办法》的出台,为确保广大市民烟花爆竹燃放期间的安全、规范我区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记者赵杰昌通讯员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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