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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明确规定 事业单位可享公务员待遇

 

  

  (雷冰制)

  事业单位经过申报审批后就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日前,我市下发了《重庆市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的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和工资套改等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参照管理单位须申报

  事业单位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必须进行申报和审批。

  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经批准实行参照管理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备案表》,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市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后,按照上述办法备案。

  已列入参照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因法律、法规修改和废止或机构、职能调整等原因,不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时,将不再实行参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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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重庆时报  2006-12-19 07:06 编辑: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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