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龙网讯(记者魏晓东)日前,在涪陵区水资源公司住宿楼工地从事基建的近100名农民工领到了施工单位支付的30万元应付工资。至此,涪陵区近3年来发生的共计1.15亿元的农民工工资和1.66亿元的工程款拖欠全部清偿完毕,并在我市库区区县中率先实现“双百目标”。
近年来,由于移民搬迁和一大批重点骨干项目的建设,涪陵区经济发展迅猛。但同时,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也较突出。来自区建委的数据表明:近3年来,全区共有84个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1.66亿元;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投诉312件,涉及农民工2.5万人(次)。
“过去,每到春节以及秋季开学前,到我们这里来‘讨薪’的农民工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区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处长曾庆明说,“工程欠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影响了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农民工的利益。”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重塑政府诚信形象。2003年底,涪陵区由区建委、监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专门抽调人员组成了清欠工作小组,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措施。
建立“不良名单”是该区“清欠”中的重要举措。去年,他们启动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并将有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开发企业和施工企业纳入“不良名单”。按照规定,纳入“不良名单”后,除了被要求及时整改外,在整改期,还会被处以暂停审批建设单位新开工工程项目、暂停工程招投标、暂停办理施工许可等多项重罚。
去年以来,该区共有116个项目、65家建设单位、6家开发企业以及51家施工企业进入“不良名单”。通过多次拉网式执法检查以及强有力的监管处罚,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得以解决,全区“拖欠”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并实现了“双百目标”,即百分之百完成农民工工资、工程款拖欠的清偿。
“‘清欠’关键是要在源头上防止新的拖欠产生,并建立起一个长效的保障机制。”曾庆明介绍,“去年起,涪陵区作出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直接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按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工资保障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