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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讯 (记者 杨永芹 实习生 周旭) 针对药品一降价就“失踪”的现状,有关部门将采取何种措施?专家有何建议?记者就此进行采访时发现,多数专家、官员纷纷表示,我市应赶快建立廉价药长效机制,让百姓享受到药品降价带来的实惠。
药品应优质优价
“为了让那些深受患者欢迎的‘廉价老药’起死回生、重返市场,我市也正在采取措施。”市物价局副局长刘卫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今年3月15日许多中成药开始降价。为鼓励廉价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我市对临床急需、价格低廉、疗效确切的中成药品不再降价,有的还适当提高了价格,没有采取一刀切的方法。比如,规格6克、10袋/盒的防风通圣丸,维持原售价6.5元;12片/盒的银黄片,原零售价0.8元,现零售价1.4元。
同时,针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药品一降就“失踪”现象,市物价局还规定不论国产药还是进口药,只要化学成分相同,就视为同种药品,执行同样的价格。
限制“大处方”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加大清理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行为的力度,开展药品说明书包装标签清理规范,从源头上整治“一药多名”。
该人士称,5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处方管理办法》,这将一定程度地限制医生开“贵药”和“大处方”,切断医生、医疗机构与“卖药收入”之间的利益联系。
据介绍,《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医生为患者开处方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并明确要求医疗机构今后采购药品,同一通用名,即活性成分和药效相同的药品品种,最多分别采购2种注射剂型和2种口服剂型;处方组成雷同的复方制剂,也限制采购1—2种,不得同时购进多种医疗器材或成分名的药物。
建立长效机制
“要保证廉价药不消失,就要建立廉价药长效机制。”市医药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称,国家应实行医药分开,对医院门诊药房进行剥离,打破医院的垄断地位,将医生的价值回归到医疗服务上,而不是药品销售。针对有条件的社区医院,不再单独设药房,其职责由社会药房承担,从根本上断绝“医”和“药”的经济联系,减少社区医院的运营成本。
“对政府来说,我们还可以借鉴上海的做法。”据其介绍,目前上海政府正在探索开辟“绿色通道”,即上海药监、卫生、物价、财政等9个部门和机构共同合作,建立“临床紧缺药品生产供应协调”工作制度。
其中,卫生部门负责定期收集医疗机构的临床紧缺药品信息,经过汇总、确认后,产业主管部门根据这些信息,协调相关药品企业组织生产、采购;对于一些成本与价格严重倒挂的“廉价老药”,物价部门将酌情予以调价解决;此外,医保部门还将对部分“廉价老药”试行医保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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