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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罗静雯
“这部高温劳动保护办法连主管部门都找不到,但民众参与立法的踊跃性却前所未有。”在昨天的立法听证会上,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殿勋说了这么一句话。
透过这一评价,可以清楚地追溯这部政府法规紧贴民生、以人为本的积极探索。
没有人会忘记重庆去年遭遇的特大干旱和极度高温。2006年8月15日,綦江最高温度达到44.5℃,创下重庆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高温度。据不完全统计,次日就有近2万人中暑。
几乎在同一时段,南岸区政府“上书”市政府,建议尽快出台高温天气下加强劳动者保护的地方政府规章。
“截至当时,全国惟一适用的高温劳动保护法规是国家1960年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由于出台时间太久,已无法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李殿勋说,“加上特殊的地理环境因素,尽快开展高温立法,对重庆来说显得尤为迫切。”
去年9月,由法制办牵头,市劳动、卫生、安监、财政、工会等10余个部门相继开展立法调研,围绕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其他福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收集了大量翔实的材料。经过法制办的汇总分析,办法草案于去年底“出炉”。
李殿勋说,出台这一法规是为了有效保护高温天气下的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人格尊严。同时也警醒我们,今后的发展不能再以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和人权损害为代价换取GDP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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