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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十年•外国人眼中的重庆——华宇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摄影,是历史的见证;摄影,是友谊的桥梁。
重庆直辖十周年以来,来渝的外国朋友无论是在这里学习、生活、工作,还是出差、旅游,都目睹了新重庆的飞速发展和巨大变化,他们用独特视觉记录了历史、感受着重庆。为了更好地对外宣传重庆,让更多的外籍人士了解重庆、关心重庆,在重庆庆祝直辖十周年之际,特举办“重庆十年•外国人眼中的重庆—华宇杯摄影大赛”。
一、活动主题:通过来渝外籍人士的独特眼光展现重庆直辖十年来的发展与变迁。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中共重庆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重庆华宇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重庆市对外文化交流协会
重庆市摄影家协会
支持单位:英国驻重庆总领事馆
加拿大驻重庆领事馆
日本驻重庆总领事馆
丹麦驻重庆领事馆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重庆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三、参赛对象:现在(或曾经在)重庆生活、工作、学习、旅游等的外籍人士。
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以反映重庆的城市建设、自然风光、人文历史、民俗风情、城市产业等为主要内容,其题材、体裁、风格与流派不限,彩色与黑白均可。
2、单幅与组照不限,作品尺寸均为10英寸(长边尺寸);组照最多不超过6张(请按序用透明胶粘连在一起)。
3、纪实摄影作品不得改变其原始影像。所有作品一律不装裱、不卷寄,并请勿交底片。
4、每幅作品背面须注明照片信息(标题、拍摄地点、简要说明)和个人信息(姓名、国籍、单位或通讯地址、电话)。
5、所有来稿,大赛组织者自当尽心保护,但对邮寄途中及其他意外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6、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举办方有权在相关的非商业目的的展览、印刷等出版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7、参加本次大赛的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凡投寄作品参加本届大赛评选的作者,举办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征稿启事之规定。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8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价值200元礼品。
六、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07年5月25日(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
2、作品评选时间:2007年6月上旬
3、作品颁奖及展览时间:2007年6月下旬
七、寄送地址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收)
(请在信封背面右下角注明:摄影大赛参赛作品)
邮 编:400015
电 话:(023)63898441 (023)63859986(传真)
电子邮箱:xy_cq@vip.sohu.net
主办单位保留对活动的解释权。
详情请见华龙网:www.cqnew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