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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评”制度推进贫困村发展
华龙网讯(记者 雷莉)记者近日从丰都扶贫办了解到,该县在我市率先采用“三会一评”制度,让村民参与到每个扶贫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过程中,以便把每一分扶贫款都用在刀刃上,此举有效地推进了贫困村发展。
丰都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该县在141个贫困村推行的“三会一评”制,即是农民党员议事代表会、村民议事代表会、村务民主听证会和民主评议。
据介绍,“三会一评”制度的实施,源于该县兴义镇的特困村———长江村,对扶贫款申报和使用方式的一次重大改进。2001年,长江村用20万元扶贫款和村民筹资款修建了一个山坪塘。不料修好没多久,山坪塘因缺乏管护,很快就蓄不起水了,村民怨声载道。
事实上,从1997年以来,贫困村在制定扶贫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时,不征求村民意见,几乎均由几名村干部“拍脑袋”确定;项目付诸实施时,村民往往不买账。
能不能创立一种机制,让村民也参与决策和监督,以此约束村干部行为?经过反复思考,2002年,丰都县在长江村制定产业规划和实施过程中,推出了“三会一评”制度。
长江村种龙眼时间较长。2002年上半年,该村干部将发展800亩龙眼基地定为扶贫项目后,立即召集农民党员代表召开了议事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又召集农民代表召开了议事会;见无异议,进一步扩大民主,通知每个家庭的户主召开了议事会。而后,才逐层报给乡镇、县扶贫办。在确定该项目可行后,长江村干部再将初步定出来的项目实施办法及程序,交与“三会”讨论;无异议后,逐层上报给乡镇和县扶贫办。
随后,县扶贫办下拨了40万元扶贫项目资金,从广西购来3.5万株龙眼树苗,无偿送给长江村适宜种植区域的村民。
见长江村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办法得到了当地村民的高度认同,2002年下半年,丰都扶贫办在该县其余的140个贫困村中推行了此做法。
该县自采用“三会一评”制以来,已先后向特困村投入了2.3亿元扶贫资金,顺应民愿发展了10项产业,修建了1212.2公里公路和53.5公里的渠带路,解决了2.74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为特困村的脱贫打下了良好基础;而每个扶贫项目在作民主评议时,都得到了村民的一致肯定。10年来,丰都的贫困村由141个减少到了89个,绝对贫困人口由14万减少到了2.15万,减幅居全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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