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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讯(日报记者 杨永芹)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我市已与国家发改委签订了《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到2010年末,重庆市将关停小火电机组54.41万千瓦。
2007年初,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要求各省市关停小火电机组。小火电机组包括: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运行满20年、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以及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各类机组等。
按照规定,到2010年,我市要关停的小火电机组达54.41万千瓦。“目前我市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重庆燃机电厂3台机组已经全部关停,总装机容量共10.86万千瓦。”昨日,市经委有关人士表示,重庆燃机电厂属于重庆珞璜电厂,于1989年3月投产。根据节能减排的需求,这3台机组早在去年底就处于停机状态。
这些小机组关停后,对我市用电会不会产生影响?来自市经委和市电力公司有关人士的回答是:不会。据介绍,从去年下半年到现在,我市已经投产新机组200多万千瓦,用电紧张形势基本缓解。同时,我市还将陆续有一部分水电机组投产,这也将为我市用电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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