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昨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等4部法规案。
《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规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如果在招生中支付或收取生源费的,由原审批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等。此外,三峡库区移民子女、城镇低保人员子女、农村贫困家庭子女、福利机构抚养的适龄孤儿、退役士兵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将由政府资助学费、补助生活费和住宿费。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还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有关行政部门对三峡库区移民将进行免费职业培训。《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