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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讯 (晨报记者 邓雪 通讯员 丁全平)因对公司的改制和安置等问题不满,三员工用电焊将公司的三间房屋的防盗门封住,使屋内的11名员工无法外出,限制其人身自由达3个多小时。昨日记者从北碚区人民法院获悉,经公开审理后,法院于8月1日,对三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三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法院查明,刘某、周某和邱某系某企业同事,同时又都是职工代表。1998年8月,他们所在的企业被一公司兼并。后来,该公司改制,将其股权全部转让并设立了新公司。
而刘某等人认为转让行为无效,并对因改制而引发的职工安置和补偿等问题不满,因而与新公司产生了诉讼和纷争。
2005年12月12日,刘某等人带领数十名原企业职工来到新公司办公场所,长时间踢打办公室房门,要求新公司的负责人出面未果。
这时,有人提议用电焊机把门焊死不让屋里的人出来。上午11时,他们从一家装饰行借来电焊机,然后接上电源,先后将三间房屋的防盗门焊上,并离开现场。当日下午3时后,公安消防人员将被焊的三间房屋的防盗门打开。被焊的三间房屋内的11名公司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达3个多小时。
2006年8月22日和9月13日,三被告先后被捉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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