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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规定引起部分干部质疑
华龙网讯(信报记者彭光灿实习生张学才)无论任何原因,领导干部未经审批驾驶公车一经查实,一律就地免职!昨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管理规定》下发全市司法系统执行。市司法局同时公开举报电话67086036,吁请社会各界对司法干部违规驾驶公车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驾车禁令涉及一般干部
据市司法局监察室主任陈小石介绍,全市司法系统共有包括警车在内的公车数百辆。以往,司法系统车辆管理规定仅对处级以上干部驾驶公车进行约束,而处级以下干部驾驶公车,只需口头征得处室领导同意即可,这样便导致司法系统公车管理比较混乱。
而根据此次颁布的新规,除专职驾驶员以外,全市司法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未经批准,严禁以任何理由驾驶公车。凡领导干部未经批准擅自驾驶公车,一经发现和查实,一律就地免职,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一般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的,除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外,当年年终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当年不得晋升职务。
部分干部质疑合理性
该规定公布后,也引起司法系统部分干部质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司法干部认为,如果因为办理紧急公务违规驾驶公车,又未造成交通事故,却因此被免职,似乎有些不近情理。
“不管驾驶公车是办公事还是私事,只要没经过审批,查实后一律就地免职!”陈小石表示,此次出台的规定是市司法系统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车辆管理规定,处罚力度也是最大的。本着对市民和公共财物负责的态度,这个规定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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