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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行业、代扣代缴零申报户等单位,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据新华社电 从明年起,税务机关将向实行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单位的每个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指出,从明年起,随着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的进展,将逐步扩大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范围,向实行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单位的每个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通知指出,到2007年底,年度扣缴个人所得税款80万元以上的单位,将纳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2008年底前,年度扣缴个人所得税款30万元以上的单位,将纳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到2009年底,全面实现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
税务总局此前公布的数字显示,今年上半年,个人所得税完成1678亿元,增收373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完成926亿元,增长35.4%,增收242亿元,占个人所得税总增收额的65%;储蓄利息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增长也在15%左右。
通知称,国家今后将把当地高收入行业、人均扣缴额明显低于同行业水平、代扣代缴零申报户等单位,作为评估和检查的重点,认真分析其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关注其有关银行账户、往来款项、职工福利等信息,督促其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增强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准确度。
名词解释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是指扣缴义务人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个人所得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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