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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盟山水相连、文化相通。”重庆市外经贸委副主任王济光博士如此形容中国与东盟的关系。
2006年,重庆对东盟国家的进出口总额达到5.6亿美元,增长近40%,占全市对外贸易总额的10.2%,东盟已经成为重庆最大的贸易伙伴。
今日,重庆迎来了来自东盟10个国家的法学界代表,共商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多边合作的法律协调问题。
“这将极大地促进中国与东盟之间次区域合作机制的完善。”王济光说,重庆与东盟成员之间的次区域合作将再向前推进一步。
东盟成重庆最大贸易伙伴
东盟是中国的近邻,也是中国在亚洲的重要合作伙伴。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的对话与合作,使中国与东盟之间自1995年以来的贸易额年均增长速度超过15%。
2006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更是历史性地超过1600亿美元。中国与东盟已经互为对方第四大贸易伙伴。
重庆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一直扮演重要角色。王济光介绍,重庆在重化工、机械制造、轻工、建材、纺织、食品工业等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具有与东盟各国加强合作的产业互补基础;而东盟地区也以其丰富的天然橡胶、矿产、木材等资源性产品,成为重庆企业主要原材料购买地。
2006年,重庆对东盟国家的进出口总额也达到5.6亿美元,增长近40%,占全市对外贸易总额的10.2%,东盟已经成为重庆最大的贸易伙伴。
截至2007年7月底,283家东盟外商涉足重庆的房地产、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制造、餐饮、软件等行业,合同外资投入近5.8亿美元。
2000年—2006年间,重庆也有共7700万美元投向东盟各国的机械制造、农业与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尤其是2006年对东盟投资占重庆对外直接投资的比重已经超过45%。
次区域合作的新探索
“在重庆与东盟国家非常深厚的经贸来往基础上,如何进一步加强区域间的合作?”王济光认为,推动次区域合作是最佳路径选择。
次区域经济合作(Sub—Reg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是指在地理相邻的两个国家边界两侧或一部分区域内跨国界和跨境的经济合作。这种产生于二战之后的区域经济合作现象,其核心是在整体区域合作框架内,部分区域之间的投资、贸易、服务自由化。
近年来,东盟次区域合作曾有过多种形式,例如:在亚洲开发银行主导下多国参与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东盟主导下的“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以及中老缅泰“黄金三角”等。这些合作并不涉及东盟整体,而只是部分东盟国家中的一些片区之间,基于产业互补的合作。
由于只涉及国家领土的一部分,在次区域合作中,小区域范围内各类生产要素的流动与组合,大部分以地方政府为主体,不涉及国家主权。
因此,次区域合作“范围小、沟通易、共识多”,更容易达成协议,这种主权可控度高、制度成本低、开放形式灵活的合作模式,极为适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的产业互补型地区。
“利用次区域经济合作,可以扩大市场规模,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使其成为区外企业拓展国外市场的桥头堡。”王济光说。
事实上,重庆参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次区域合作由来已久。
2003年重庆与云南瑞丽市达成了“大通关协作机制”,瑞丽市承诺将为经瑞丽入缅甸和老挝等地的重庆产品提供快速通道,减免原有的查验程序。
2006年,重庆积极呼应“泛北部湾区域合作”,与广西签订了经贸合作协议书,两区市在产业、资源、现代流通业、贸易、产权等五大方面开展合作,推动工业经济发展。
今年6月,重庆又与广西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成为中国—东盟博览会在中西部地区的第一个特别合作伙伴。而筹建中的重庆—越南高速铁路,也将会让重庆与东盟国家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
重庆的参与路径
“仅仅着眼于空间距离远近的地理因素,而不考虑产业、技术、资金等方面的生产力互补性因素,次区域合作难以获得预期的效果。”基于次区域合作的特点,王济光认为,必须充分考虑次区域合作的产业布局与经济互补性因素。
最近,中国及部分东盟国家的政界与学界,提出了可以在更大的范围整合资源的“一轴两翼”合作新模式。即在地理布局上,由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一个中轴和泛北部湾区域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两个板块组成。
“泛北部湾区域合作”在地理概念上,将会涵盖中国、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文莱、印度尼西亚七国。在中国方面,地理区域上的核心区是广西和海南,昆明、成都、重庆、广州四大中心城市则为协同区外围线。
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中国方面将以云南为重点,联合中国西部省份、吸引东部省份,积极参与次区域经济合作。
“重庆市虽然不是东盟国家的中国边境省份,但产业结构的互补性、东盟自由贸易区大后方的空间位置,以及中国区域发展战略中西南大通道的枢纽和物流中心,使重庆在任何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的次区域合作中,都应该是次区域协同区的重点城市。”王济光说。
重庆如何对次区域经济合作发挥支撑作用?王济光建议,对于重庆地方政府而言,必须建立一整套与东盟自由贸易区运行机制相配套的贸易、投资以及经济技术合作政策体系。
该体系核心点包括:制定专门的针对次区域各方的投资贸易便利化政策,扩大货物贸易的绿色通道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银行间结算机制,推进一站式通关;率先在次区域范围内简化出入境手续;提供土地和能源供应的优惠以及其他税收优惠等。
同时,重庆还需参与次区域合作的协同性地方立法,利用WTO关于边境贸易区例外安排规则,联合边境省区适当界定边境贸易区的形式与范围,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并争取国家赋予其探索构建区域贸易安排法律体系的权利。
王济光还认为,重庆作为东盟自由贸易区次区域合作的协同区组成部分,可以通过一些边缘法律的创新,使一些维护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法律得以率先执行,逐步实现从边缘到核心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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