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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司机拒不按要求公开道歉车祸一年前发生在长寿,成都金牛区法院昨日已受理家属起诉 “中江表妹”李永玲因在重庆长寿出车祸逝世一年后,几经曲折,家属于昨日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将曾是自家司机的谢桑田告上法庭。金牛区法院昨天已正式受理此案。
李永玲车祸发生后,市高速公路执法队七大队认定,撞到李永玲的皮卡车的驾驶员余金松负主要责任,李永玲自家司机谢桑田负次要责任。
曾要求司机道歉被拒
根据该认定,昨天的诉状里,李的家人向谢桑田提出总金额为158400元的诉讼请求。
李家的代理律师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张建新认为,李永玲车祸的物质损失费用包括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共255780元;按照责任划分,谢应该承担其中的20%,即58400元,再加额外的10万元精神损失费。
李永玲的丈夫邓行义昨天向记者透露,司机谢桑田是通过朋友介绍到邓家的,到事故发生时,他已经为中江表妹工作近半年;事故发生后,李家曾经要求谢桑田公开赔礼道歉,被拒绝,到昨天,他们仍无法联系到谢桑田。这也是他们状告谢桑田的一个原因。
张建新认为,谢桑田在驾驶过程中过错有三:一、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积水路段还在加速,导致汽车失控撞上中央隔离带;二、故障后将车停在紧急车道与主行车道之间;三、没有立即转移乘客,也没有在来车方向150米远的地方设置危险报警闪光信号。他们认为,这是一个具有熟练驾驶技能的司机不该有的过错。
车祸案已在长寿和解
今年年初,李永玲家属曾将余金松、余的单位某县农行、谢桑田及保险公司起诉到长寿区法院,要求四被告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长寿区法院民一庭法官湛秀英昨天向本报透露,开庭前,她通过电话联系几方当事人,从中协调希望和解。
经过3天调解,4月29日,余金松所在单位向李永玲家属兑现了赔偿款,双方在法院握手言和。当事人之间还协议,不向媒体透露赔偿金额及更详细的情况。
湛秀英说,当时法院驳回了李家对自家司机谢桑田的赔偿请求,毕竟双方有感情基础,法院建议他们回成都自行协商解决。
车祸回放
2006年10月16日,李永玲乘坐自家司机谢桑田驾驶的川AQG176小轿车从涪陵返回成都。当车行至长寿区某段高速公路时,撞到了隔离带。司机谢桑田将车停靠在紧急停靠道与行车道之间。几分钟之后,余金松驾渝A85386车迎面驶来,一头碰撞到了川AQG176小轿车的副驾驶位置,导致坐在该位置的李永玲受重伤。后李永玲被送至长寿县人民医院抢救,因抢救无效于当日十二点死亡。(商报记者 陈杰 实习生 徐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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