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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陈先生为《重庆农民工之歌》歌词谱曲 记者 张路桥 摄 |
华龙网讯(商报记者 聂飞 实习生 谈书 罗陶莎)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农民工日的决定(草案)》。重庆拟设农民工日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认同。但有部分组成人员认为,草案中,农民工日拟设在每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日,这一天每年日期都会变,不便记忆,干脆如同“3·15”消费维权日一样,固定日期。
建议:将农民工日日期固定
“农民工日”日期是否固定成为组成人员争论的第一个焦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建康说,草案中将“重庆农民工日”定在每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日,考虑是星期天,企业、单位放假,农民工可参加各种活动,也有时间去维权。同时周末也便于单位、企业作出安排调整。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陈义华认为,草案将农民工日安排在11月第一个星期日,意味着每年日期都要变,容易忘记。为了方便记忆,他建议固定日期。把农民工日定死一个日子,喊响亮,便于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在会上,有委员认为,农民工日这个称谓带有蔑视性。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陈永翔认为,农民工这个称谓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称呼,并不会长期存在。而目前设立这个称呼,有现实和时代意义。
观点:农民工日不是耍耍日
有的组成人员认为,农民工日不能单纯理解为“耍耍日”,到了节日给农民工放天假,搞点活动娱乐下就完事。设立“农民工日”的目的是为了让社会各界重视和关注农民工这一群体,营造一个关爱农民工的社会风气。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易治安认为,草案中的“重庆农民工日”,意味着享受这一节日不仅包括在重庆境内的农民工,还包括重庆在外省市打工的农民工,而外地政府是否认同重庆设立的这一节日,很难说。他建议,应该改为“重庆市农民工日”更加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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