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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讯(晚报记者 罗彬 见习记者 何健)收荒匠擅自进入施工现场收破烂,不幸摔伤,然后死亡。9月中旬,渝中区法院一审判决施工方、场地使用者各赔偿10万余元。昨天,承办法官告诉记者,因场地使用者对判决不服,已上诉到市五中院。
法院透露,渝中区中山三路有家山城快餐店,由于存在安全隐患,重庆广信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广信电力)进场拆除。去年12月5日,邓良华代表广信电力进场施工,同月25日前完工。当天上午9时30分,邓良华安排工人叫来收荒匠肖池祥,收购施工中遗留的废旧灯架。工人进屋搬运时,肖擅自进入施工现场,不慎踩到拆下的石膏板顶棚,跌倒而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此,肖的家人将房屋的施工方、使用方、所有者告上法庭,索赔41万余元。
法院认为,邓良华挂靠在广信电力承接工程,在工程中因管理不善,未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致使收购废品的肖池祥摔伤致死,邓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广信电力作为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另外,山城商场在工程未办交付手续、不具备接收房屋的情况下,就对拆除后的空间自行吊顶,而且没有消除拆除的石膏板,应承担相应责任。
该院还认为,死者作为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在危险的施工现场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自己也应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在确认死者的各种赔偿金额为27万余元后,一审判决邓良华和山城商场各赔偿10万余元。广信电力对邓的赔偿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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