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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讯(晚报记者 莫雪庆)两游客被旅行社“打包”到其他旅游公司,为此拒付旅行费并消失(本报9月4日报道)。昨日江北区法院判决,打包的旅行团支付带团费。
去年9月下旬,游客张某与朋友参加了泰祥旅行社的双飞三日游,交了1000元的定金,准备国庆期间到九寨沟去耍。由于是散客,该旅行社遂把他们“打包”给重庆文华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华公司)。当文华公司的工作人员向两游客索取5400元余款时,两人称合同是跟泰祥旅行社签的,拒绝交费。旅游完,两游客就不见了,也未向泰祥旅行社付余款。
文华公司起诉泰祥旅行社,要求对方支付带团费。法官发现,合同中并未明确游客应将该款支付给文华公司,泰祥旅行社也没有书面委托文华公司收费。最后法院判决,泰祥旅行社支付带团费给文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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