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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诚信政府,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府日前出台了一个特殊的文件,根据该文件,哈尔滨市将实行市民代表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对不能兑现的政府承诺,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新华社10月23日)
普通公民可以旁听政府常务会议,算不得新鲜事,最近七八年来这样的新闻不绝于耳,包括重庆渝中区在内的很多地方政府,都建立了这样的制度。我们仔细比较各地的公民旁听制,会发现一个很值得玩味的问题———从旁听者身份的提法,到参加旁听的方式,乃至允许旁听者的人数确定上,存在很大的“地域特色”。从这种“特色”中我们发现的,却是各地政府在推出制度方式上的“随意性”。
国内最早推行公民旁听制度的,是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各级人大常委会。这一制度的推行,被认为是既保障了公民对国家权力机关活动的知情权,提高了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又便于群众监督,拓宽了群众反映基层意见的渠道。而一些地方政府陆续推出了公民旁听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其本意在于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让公民对那些事关切身利益的政策,在酝酿制定环节就提前介入。然而在短时的舆论欢呼之后,很多地方的公民旁听制并没有成为公民参政的窗口,也未成为培养公民参政积极性的“黄埔军校”。媒体预测的公民踊跃旁听的局面并未出现———公民旁听制度一面世,仿佛就成了政治生活的奢侈品。
对于久为群众所诟病的“政务不公开”而言,“公民旁听”本应成为一剂清“潜规则”之热、解“权力寻租”之毒的良方。在公民旁听政府常务会议的活动中,有媒体曾报道过这样一个细节,记者问某地政府高官为什么只给旁听市民5个名额,答曰:“我们的会议场地有限,只能放5个人的座位”。什么叫“会议场地有限”?这至少表明从一开始,某些政府官员就没有把公民旁听当一回事。这就像有人发了100张婚宴帖子,却只安排了50个人的席位一样———人家根本就没有打你的米,没有指望你来!对待公民旁听制度,居然会出现“削公民之足适政府之履”的现象,岂非咄咄怪事?既然是新制度,那么就需要有执行这种制度的场所保障。欢迎旁听,座位有限。一项政务公开的举措,转身就变成了一种官员作秀的“包装”与点缀。公民受尊重的感觉,被几把小小的椅子粉碎得七零八落,其政治热情不被赶跑才怪了。因此,推行公民旁听制度不能仅仅下发一个文件了事。政府必须站在扩大政治民主的高度,对公民旁听制度的沉寂忧心忡忡,积极主动地引导公民参与,绝不能露出一副“给你机会,爱来不来”的无所谓表情。
还有很多地方,在建立公民旁听制之初,就制定了旁听公民必须事前“申请”,再进行身份甄别筛选的程序。现在来看,这种规定至少是高估了旁听制对小老百姓的吸引力。落到后来,连申请数量都难保障,遑论再从中继续筛选了。鉴于此,地方政府不妨变申请为邀请,变等客上门为出门寻客,根据具体政府会议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从一些特定群体中进行邀约。让群众从自身利益出发,对某一政策的可行性提出“一孔之见”,不谛于对政府决策作一次民意预审,好处多多。长期坚持,必然硕果累累。由此而收获的,不仅有民心,还有普通公民参与政治民主的热情,以及如春风化雨般的政令畅通,有关部门何乐而不为呢? 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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