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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宋令友副院长作主题演讲。吴海东摄 |
华龙网讯(记者李心成24日10:20现场报道)“2007房地产法律顾问研讨会”特邀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宋令友发表主题演讲《城乡统筹中的房地产开发与民事审判问题》。
房地产迎来四大机遇
宋令友说,一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到乡镇、区县、市区定居的农村人口越来越多。到2020年,城镇化率将达到70%以上,城镇户籍人口增加700万人,每年移居城镇人口将达50余万,相当于10个小型县城的容纳人口。城镇将不断扩容,房屋的需求量必然加大。
二是在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粮食总产不减少的前提下,加快城乡统筹步伐,必将建立新型土地平衡与管理制度。
三是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围绕“村容整洁”的目标,新农村集中居民点建设、宅基地整理等将会逐步开展,新型的村镇房地产建设将大有可为。
四是政府鼓励工商资本下乡参与土地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开发,为房地产企业下乡投资参股,联合发展现代观光农业,组建农村集体公司开展经营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大问题亟待解决
宋令友说,涉及房地产开发中的相关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去解决,主要是三大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问题。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把几种置换流转模式细化、规范化。
二是关于土地用途管制问题。不改变耕地的使用性质,这是现行法律的硬性规定,因此,不论哪种模式触及这条红线都应停止。
三是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法律问题。在持有大量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的农业公司破产时,农户的承包经营权能否用于清偿债务,却是司法实践、法律适用中的一个两难问题。如何处理这一矛盾,需进一步探讨。
法院提出应对思路
宋令友说,充分履行审判职能,为城乡统筹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法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服务发展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必须树立三个观念,贯彻一个原则,把握三个要素。即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创新观念和保障民本观念,贯彻诚实信用原则,把握合同主体、合同效力、合同履行三个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