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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讲演者崇维洁发言。吴海东摄。 |
华龙网讯(记者李心成24日11:50现场报道)“自今年6月重庆成为试验区以来,重庆分别把九龙坡、垫江、梁平等做为试验区县,在试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严峻的问题,即法律与政策的冲突,我们该如何应对?”重庆伟豪律师事务所崇维洁律师,现场向各路专家请教。
崇维洁说,2003年3月1日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3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对于土地所有权性质也正如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一样,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不会有太多障碍,而关于土地的农业用途在实际操作中则面临较多困难。
“我们通过重庆市有关部门先后出台的一些文件来看看对这一观点的认识。”崇维洁说,重庆市工商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重庆城乡统筹发展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不改变农村土地用途情况下,可以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用合作社”,而之后市旅游局出台关于城乡统筹的文件中,则直接表明:“允许农民在宅基地上建设乡村产权性质的乡村旅游公寓,并允许进入市场。”今年七月,作为试验区九龙坡区出台《九龙坡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则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得在产业发展区外进行非农建设”。那么,在产业开发区内是否可以改变农业用途呢?文件并没明确,而实际中几乎都改变了农业用途。
崇维洁说,针对这一问题,著名法学家江平指出:重庆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扩大到了可以办理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可以进入农产品加工合作,甚至可以创办合作社,只要服务农业,应该对农业用地的农业目的做更广泛的解释。
今年十月生效的《物权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到法律保护。”明确指出了物权的平等保护原则。党中央也提出要“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同样是物权,为什么国家所有权可以进入市场流通,而集体土地使用权则不能进入市场流通?崇维洁建议,为充分尊重对物权的平等保护,要加快推进城乡统筹,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我们应对不利于城乡统筹的有关法律、政策做变通处理,适当突破,制定具有前瞻性的政策,以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