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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课题组组长来渝讲课,企业成本、雇佣关系等成提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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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们认真听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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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凯告诫老板们,不守法将付出更高代价。 |
华龙网讯(记者王渝凤)昨日,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劳动合同法》课题组组长常凯教授,在南坪海德酒店举行《劳动合同法》讲座。与以往此类讲座的听众多是企业职工不同,昨日讲座现场三百多名听众中,竟有两百多人是企业老板。
避免跳槽事件频发
一位女老板现场提问说,自己的公司是一家劳动密集型企业,由于劳动力成本比较低,这几年企业小有利润。但细读《劳动合同法》之后,自己心里没了底,“按照必须给每个员工都办理相应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我的企业就得增加30%—40%的支出,企业利润本来就薄,增加成本将使企业的生存空间更很小了。”
常凯就此表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初衷,并不只是为了保护劳工的利益而损害企业的利益。许多企业老板产生了成本恐慌,说明国内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理念有问题。
常凯说,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和1994年颁布实施的《劳动法》,最大的区别在于劳动合同一旦终止,补偿问题就产生了。“劳动合同的订立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须要做,不订合同就得给两倍工资,这是过去没有的。”
他同时表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能避免跳槽事件的频频发生,有效保护企业的利益。
不守法将付出更高代价
讲座现场有企业主提问称,是不执行《劳动合同法》产生的费用高,还是遵守《劳动合同法》产生的费用高?要是违反《劳动合同法》产生的费用低于守法费用,自己宁可违反《劳动合同法》。
常凯表示,现在企业担心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成本问题。劳动力成本是不是要提高,是否影响企业竞争力?二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企业担心自主用工权受到影响。
“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成本会很高。比如企业在一个月内不签劳动合同,就需支付两倍工资;违法解除合同,则需支付赔偿。”常凯表示,企业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显然对自身不利。
有利企业打造百年老店
一家房地产企业老板表示,在《劳动合同法》框架下,员工可能动不动就拿《劳动合同法》作庇护神。他认为,《劳动合同法》可能成为一部造就“刁民”的法律。
常凯表示,在许多雇主看来,《劳动合同法》将把雇佣关系搞得很紧张,企业和工人之间不再好说好散。但是,如果企业能够运用好《劳动合同法》,不但有利于企业今后做大做强,甚至还能打造出百年老店。
出台解释界定违法行为
一企业老板就近日发生的“华为辞职事件”提问称,这种辞职行为既能保护企业的利益,也能给员工一个新的选择,但这种行为合法吗?
“目前发生的一些辞职事件,如集体辞职后再签约、企业成立子公司与员工签合同等,对这些有意的规避行为,将来法律会作出明确规定,比如企业换个招牌后重新露面,在法律面前是无效的。”常凯说,年底前国家相关部门就要颁发关于《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解释,将对规避法律的行为作出明确界定。这意味着,企业不管耍任何伎俩,都会受到法律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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