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记者陈丹7日12时市政府办公厅报道)“不能将景区当成商品售卖!”今日上午,在重庆直辖以来的首次风景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会上,副市长余远牧表示,直辖之初颁发的园林绿化法规已不适应城市发展,必须尽快修订,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去年,政府封闭四山对违规建筑进行整顿,足以表明风景区和城市绿地被破坏的程度。”余远牧说,某些区县领导急功近利,不断引进开发商在风景名胜区进行不恰当的开发,乱打乱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要避免这种状况,在景区规划上就要控制,不能等建好了再去拆除;更不能将景区当做一个商品,向私人出售长达数十年的支配权。 “一届政府的任期只有5年,凭什么决定这个景区三十年、五十年、甚至七十年的发展?!”余远牧强调。
来自市园林局调查显示,目前全市仅有九龙坡、大足、秀山三区县成立风景园林绿化行政执法队,对我市丰富的风景名胜资源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成果及其不利。余远牧要求,尽快健全风景园林绿化行政执法体系,加快有关条例的修订,为景区和城市绿地提供法律“保护伞”。同时,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对擅自占用城市园林绿地、减少建设项目配套绿化面积和风景区内违法建设、开山、采石、开矿及其它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等活动的查处。
据市风景园林绿化行政执法队介绍,现行条例制定于1998年,与城市发展已不相适应,尤其是乔木等植物的赔偿标准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重庆市城市园林赔偿补偿规定》的修订修订后《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有望在明年出台,大幅提高毁绿占绿后的赔偿补偿标准。此外,每个区县和风景区都有一个行政执法机构的目标也将在2年内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