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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讯(记者李澜)在外地小报上刊登“重庆富婆重金求子”的虚假广告,当受害人打来电话咨询时,以“要见面先缴钱”为由,让对方先汇款到账户上。昨日记者从沙区法院了解到,“富婆”与同伙因诈骗被判刑。
“美貌少妇,现年38岁,肤白丰满。因丈夫无法生育,特征有缘男生子,先送你20万元。”从今年3月起,这样的“富婆重金求子”广告频频现身于外地的各类小报上。
经公诉机关指控称,今年6月,家住广西的商人戴某打来咨询电话。44岁的王卫红冒充富婆,与戴某煲过“电话粥”后,戴某深信不疑。刘正龙以婚介公司工作人员的身份称,戴某要想见到富婆,必须先缴纳保证金、税金和保险费等。从今年6月11日起至6月22日止,两被告骗取戴某现金共计10000元,其中刘正龙分得8000元,王卫红分得2000元。
缴了钱,却没有如愿见到富婆,戴某向沙区警方报警。警方在沙区三角碑渝安宾馆内,发现了两人所开设的非法婚介所。近日沙区警方以两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刘正龙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王卫红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两人骗取受害人的赃款全部予以发还给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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