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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蜀笑星“中江表妹”(资料图片)
 车祸现场
事故回放
演出归来遭遇横祸
去年10月16日上午10点多钟,重庆长寿境内暴雨倾盆。此时,一辆牌号为川AQG176的宝蓝色天籁车正在渝宜高速公路上行驶,打算从涪陵开往主城区方向。
执法人员介绍,上午11时7分,天籁车行驶到渝宜高速公路63公里处(长寿区境内)时,一个巨大的积水坑突然横在眼前。驾驶员谢桑田当即打方向盘欲绕过水坑,但因速度太快车轮打滑,车辆失控撞上护栏后在公路上打转,滑行了五六十米远,最终横在路中央。
几分钟后,一辆同向行驶的渝A85386迪马轿车撞上天籁车。天籁车连续受到两次撞击后,变成变形金刚,坐在副驾驶位置的乘客伤得不轻,那位乘客正是“中江表妹”。因伤势过重,她当天离开了人世。
头天,李永玲在涪陵演出,由于时间太晚,不能赶到主城区,就在涪陵住了一宿,次日坐自己的车打道回府时却遭遇不幸。
肇事司机
要求重新认定责任
出事不久,正在该路段执行公务的市高速公路行政执法第七大队(以下称七大队)江队长路经出事地点,立即展开施救,并与其他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
次月14日,七大队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称,天籁驾驶员谢桑田在第一次事故后,未按道路安全法规定,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是车祸的次要原因;迪马车驾驶员余金松在驾车中,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道路安全法规定,是两车相撞的主要原因。为此,余金松承担主要责任、谢桑田承担次要责任、李永玲不承担责任。
余金松大呼冤枉,要求对责任进行重新认定。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维持原认定。
余金松致电本报热线,称自己有很多内幕。但当记者联系上他时,他又反悔了,表示暂时拒绝接受采访。后来,记者多次联系他,他仍觉得时机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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