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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种“禁酒令违法”的说法得到了河南不少酒类企业的认同。业内人士分析,这些企业认为,正是由于禁酒令的颁布,为自己抢占“家门口”市场造成了障碍。一些白酒企业正向酒业协会反映意见,等意见汇集后,他们准备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反映,要求修改或撤销这一规定。(见本报12月27日10版)
所谓的禁酒令,其实源自信阳市政府今年年初出台的文件,对各级党政干部和公职人员实行“五个禁止”,其中规定“禁止公务人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河南酒企突然想起了用法律武器来反击地方政府的禁酒令,听起来头头是道,但是却经不起推敲。用企业的利益受损倒推政府文件的“不合法”,是一种可怕而错乱的逻辑思维,横亘在公权与私利之间的权衡依据,只能是社会的公平正义。企业的利益不能逾越被社会多数人普遍接受的价值判断。
政府为什么要下禁酒令?因为中午休息时间短,喝酒误事,遇到贪杯之徒不仅误事,而且坏事。身为国家公务人员,首要的一条是不能耽搁公务活动,要在工作时间保持应有的工作状态和仪容仪表,一个中午从酒桌上杀回来的公职人员很难保证保有旺盛的精力。而且,公务人员中午饮酒究竟是谁在埋单也是个值得探讨的大问题。一些地方职能部门官员往往会在上午十一点后出现在某工商户的办公室内,到中午“讨杯酒喝”已经成为一种劣习。群众为什么会支持禁酒令?因为,他们不能容忍拥有一支“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的公务员队伍,不相信一支醉生梦死的公务员队伍有助于建设和谐社会。
禁酒令是基层政权在廉政建设中摸索出来的土政策,但是效果显著。单凭酒企叫苦不迭,销量下降,欲向有关部门陈情就可见一斑。禁酒令的可贵就在于,宁可让所谓的地方纳税大户暂时受损,也不作任何妥协。而酒企勇于出来讨说法,也因为自己有个很唬人的帽子———地方利税大户。看来财大就是气粗,气粗者才敢于把问题上升到违法的高度予以“鞭挞”。新闻中提到河南很多白酒企业以行政区为界,各据一方。这种经营方略的局限性就在于严重依赖本地市场。一个在有限的市场空间内高度依赖公务员消费的行业,即使位列利税大户,也不值得尊重。
在这场正在酝酿中的风暴中,我们又看到了行业协会的影子,这次它准备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反映,要求修改或撤销禁酒令。为什么酒业协会缺乏站在社会公共利益角度判断是非的能力呢?本来,只要稍微换位思考一下,酒业协会就应该会发现一些会员单位所提主张的非正义性———越是在这个时候,行业协会越应该扮演的是理性建言的角色。酒企与酒企协会过分执著于自己的利益,放弃对自身社会责任的反思。这当是引发酒企反对禁酒令向当地政府荒唐讨说法的根本动力。 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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