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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讯(记者徐 霞)从昨天开始,南岸区的农民跟城里人一样,实现老有所养。记者从南岸区有关部门了解到,《重庆市南岸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已经从1月1日开始实施,南岸区11万农民迈进养老保障的门槛,每人每月可领取210元的养老金。
南岸区副区长汪建华告诉记者,为了让农民得到实惠,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南岸区着手建立以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制定了低缴费、多补贴、全覆盖的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农民缴费自行选档
该《暂行办法》规定:凡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五保户、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除外)及在任村干部,均可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满15年,即可在到60岁时按月领取不低于210元的养老金。60岁以上的高龄农民纳入了保障范围,充分考虑高龄农民的年龄结构特点。根据年龄的高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后,从次月起领取210元养老金。
南岸区以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当年缴费基数,以此取定合理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并且在个人缴费设两个档次(缴费基数的15%或20%)。比如,2007年上半年农民人均收入为5004元,按照缴费的两个档次计算,农民一年交750.6元或1000.8元,每个月平摊下来分别缴62.55元或83.4元,分档的目的就是充分考虑了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经济收入差别,让农民可以自行选择能承受的缴费额度。
个人账户政府补贴一半
实施《暂行办法》后,农民的个人账户最终涵盖的金额有: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让农民能承受得起的保险费以及政府的“对半补贴”,即集体和政府各补贴3%、8%,让农民真正享受到老有所养。以农民缴费700元为例,在此基数上他可以享受集体和政府的补贴共400多元,个人账户的总金额将近1200元。如果一个60岁老人,按照《暂行办法》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他除了自己缴纳的14688元之外,集体和政府就补贴9792元,他个人账户总金额就有24480元。
汪建华说,建立农村最低养老金制度,参照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做法,规定参保人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标准不低于210元,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补贴。这一保障标准的设计是在反复测算后制定的,今后还将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
部分人群追加补贴
相对以往的养老保险条例,《暂行办法》的设计更为人性化。凡是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参保人,除按规定享受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外,再增加缴费基数1%的补助。村干部也将增加任期内的补助标准。同时建立高龄养老金调整机制,领保人员满70岁后,每月增发30元养老金。参保农村居民在领取待遇期间去世的,除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余额一次性退还其法定继承人(指定收益人)外,还将一次性发放丧葬费1000元。
《暂行办法》实施后,南岸区居民享受同等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养老保险政策上真正做到“城乡统筹”。另外,南岸区将来会根据区内的经济增长、农村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情况,对《暂行办法》进行相应的调整,让养老保险政策的步伐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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