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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起,由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小麦粉馒头》国家标准正式开始实施。该准则对馒头在感官方面要求馒头形态完整和美观,应该是圆形或椭圆形,没有褶皱、斑点。据悉,该准则只对小麦粉为原料的商品馒头有效。 (1月3日华商晨报)
对该标准馒头“应该是圆形或椭圆形,没有褶皱、斑点”,似乎有点儿霸道。难道方馒头或其他形状的馒头就不叫馒头?在苏北地区,逢年过节都要蒸些长方形的馒头,老人们说,这叫“长发”,就是长久发财之意,图个吉庆。那么,根据这一标准,“长发”也就成为“超标”食品了!
国家为馒头定标准,应将着眼点放在馒头食品的卫生和安全上。比如说规定不允许在面食中加入发粉、增白剂等有毒添加剂,对违规操作者,如何组织检测与处理等,至于形状和视觉效果,应交给市场和消费者去自由选择和淘汰。
国家标准如此规定,按照惯例,地方只能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那么,在一些馒头为主食的地区,如果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地方标准,只能在“圆形或椭圆形,没有褶皱、斑点”的框框下,再严格规定一下尺寸和重量,这样一来,恐怕老百姓要将吃馒头当作一种过去岁月的回忆。
制定任何食品的国家标准,都应该立足我国国情,重视国民饮食习惯,不能一味抱住程式,搞闭门造车,捏住一只小馒头就异想天开起来,岂不要整出笑话来?
馒头必须是圆形,这国家标准太可笑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从1月1日起,由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小麦粉馒头》国家标准正式开始实施。国标馒头在感官方面要求必须是圆形,气味有小麦香,体积也不能太小。新标准颁布后,一些卖馒头师傅们觉得“可笑”。
看了这个国家标准后,不要说做馒头的师傅感到可笑,连我这个普通消费者也感到可笑。
食品是用来吃的,它不象其他日常生活用品,必须要有一个全国标准,如手机电池,或者充电器之类,如果没有统一标准,会给消费者使用造成不便。而馒头只是食品,对食品还限制形状标准,好象是第一次听说过。
一个馒头是圆形,还是三角形,抑或是正方形,这只是外在形式,消费者可以根据喜好购买。国家有什么必要为外形制定一个标准呢?
作为一个国家性的食品标准,我以为应当注重的是食品内容,如面粉含量、添加剂、保质期等,而不是食品的外在形状,不能机械地规定,馒头只能生产圆形的。在我的印象中,南方出售的馒头圆形少,而北方则圆形的多些。
看来这个国家级食品标准,是专家们坐在家里想出来。新标准已出台,怎么质疑已进不了多少作用。
但我想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今后买到了不是圆形的馒头,我以馒头形状不符合国家标准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销售商退货,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馒头是食品,只要质量符合卫生标准可以吃,消费者是无权要求退货的。但是由于销售商所销售的馒头不是圆形,违反了国家馒头标准,按理说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东西是不能销售的。而不能销售的东西,卖给了消费者,消费者当然有权要求退货。如有这种较真的人,我相信法院还是会以食品符合卫生标准为由,不准消费者退货,为此判决驳回消费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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