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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讯(记者陈丹实习生贾海涛23日报道) 城市、农村“同命不同价”,对此,市政协委员、重庆龙人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太宇呼吁: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切实维护农村户籍人身损害人员的利益。
按照目前标准,我市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制度上,人身损害事故发生后城市户口的补偿数额是农村户口的3倍多。张委员表示,而直辖后的重庆规划在不久的将来,城镇人口要达到1000万,城市数量多和面积的扩大,必将征用更多农民的土地。“如果这部分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出事后,也按照目前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去赔付,对他们是极不公平的,对城乡统筹工作的推进也是极为不利的。”
对此,张委员建议,重新认定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服从于构建和谐社会与城乡统筹的大局,取消差别对待政策。具体说来,由市高级人民法院牵头,组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制定统一标准。对于补偿标准,“如果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律以社会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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