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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协重庆市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1月24日政协重庆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邢元敏同志代表二届市政协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对报告表示同意。
会议认为,在中共重庆市委领导下,二届市政协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新修改的政协章程,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继承发扬,创新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促进发展,切实履行职能,为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对二届市政协在坚持政协工作的正确方向,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强化政协履行职能的基础性工作,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挥人民政协整体优势,加强政协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会议指出,直辖十年,是市政协团结各族各界、广泛凝聚力量的十年,是全面履行职能、发挥重要作用的十年,是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奠基创新的十年。十年的生动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要是:必须始终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必须始终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必须始终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政协职能的第一要务;必须始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始终坚持推进履行政协职能的“三化”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全面加强政协的自身建设;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这些经验对做好三届市政协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会议同意二届市政协常委会对三届市政协工作提出的建议。会议强调,中共十七大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三届市政协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市政协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发扬团结、民主、和谐的传统和精神,发挥合作、参与、协商的特点和优势,继往开来,锐意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立足新起点,实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不断开创我市政协工作的新局面,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全市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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