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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8日,重庆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吴卫国、周世科、张良皓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屠锐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彭光庆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梁先玉、邹炳煊、董小平、陈德伟、王元柱、李俊文、赵江平、吴兴荃、蒋道义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张山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先大友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殷嘉勤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夏仕敏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移民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决定任命
陈和平为重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杨庆育为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吴冰为重庆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彭智勇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周旭为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谭建祥为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刘光磊为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王勇为重庆市国家安全局局长;
徐海荣为重庆市监察局局长;
刘涛为重庆市民政局局长;
陈焕奎为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刘伟为重庆市财政局局长;
姜平为重庆市人事局局长;
侯小川为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定宇为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程志毅为重庆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蒋勇为重庆市规划局局长;
郭汝齐为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
丁纯为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主任;
沐华平为重庆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朱宪生为重庆市水利局局长;
夏祖相为重庆市农业局局长;
周克勤为重庆市商业委员会主任;
李建春为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主任;
汪俊为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
屈谦为重庆市卫生局局长;
潘晓阳为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王耘农为重庆市审计局局长;
王显刚为重庆市移民局局长;
郝明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黄明耀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中伟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卢祖新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黄德普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吴继生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余捷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
王定顺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
冉孟辉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
葛森林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长;
戴仕俸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长。
三、免去
杨颖嘉、高进进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张良皓、张山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曹均绵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贾天平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先大友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屠锐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夏仕敏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殷嘉勤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移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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