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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好天真,好傻! |
一个“艳照门”事件,有人看到多角恋情,有人看到性,有人看到隐私权,有人看到警察权限,有人看到互联网监管,有人看到传媒操守,有人看到道德伦理,有人看到未成年人教育……
时事圆桌
我最关注的是尘埃落定后的最终效应。
——何春蕤 台湾“中央大学”英美文学系教授、性/别研究室召集人
我关注网络知情权和个人隐私权的冲突。
——邱立本 香港《亚洲周刊》总编辑
我首先关注的是香港警方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梁文道 资深传媒人
我很遗憾,香港媒体没有从尊重每一个人的隐私权来讨论事件。
——黄英琦 香港律师,太平绅士,湾仔区议会主席
如何有效保护个人隐私,维护信息安全,是非常重要的课题
——于国富 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委员
一桩盘踞香港本地媒体头条长达半个月的娱乐八卦,让内地、香港的网络世界第一次直通。网民们一起享受网络提供的窥私狂欢,对明星们的私节大加挞伐,讽刺攻击执法者,却对自己面临的伦理和法律问题漠然置之。
从1月27日开始发酵的明星“艳照门”事件,发展到如今,已经不单纯是一起隐私曝光事件。照片发布者、网民、受害者、执法者和传媒都各有立场,相互角力。
上亿网民成为侵犯隐私权的潜在帮凶,现实秩序中犯法的照片发布者“奇拿”(漫画和电影中的法外执法者)在网络世界却成为英雄。对于公众人物粉饰装点的公共空间虚伪一面的揭露,则成为网民将自己行为合理化的理由。这让他们忘却流传照片给当事人带来的巨大伤害。
警察也成了网民攻击的对象。1月30日,香港警察高调拘捕一名上载照片的网民,此后,又声称能找到照片流出的源头。这不仅受到照片发布者一再挑衅和嘲弄,在论坛上,各种恶搞警方的恶作剧一再上演。2月10日,数百名网民发起游行,抗议警方选择性执法,对名人、大公司和“穷人”网民采取双重标准。
当香港的论坛被禁止上载,“奇拿”转战内地网站。在内地的媒体上,与事件相关的法律问题开始引起网民的焦虑。
互联网汇聚的力量再一次向人们习以为常的现实秩序宣战。如何从多重维度解读事件?事件中的各方孰是孰非?网络是否需要规范?是建立新秩序,还是复制老规则?本报请来内地、香港、台湾三地学者、法律专家和传媒人,请他们发表对事件的观察和期许。
看到什么
南都:鲁迅先生曾说: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到易,道学家看到淫,才子看到缠绵,革命家看到排满,流言家看到宫闱秘事……这次香港“艳照门”事件也出现类似的、各种各样的看法,请问在这个事件中,你们首先看到什么?
黄英琦:我很遗憾,香港媒体没有从尊重每一个人的隐私权来讨论事件。香港有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以前会就个人信用卡资料滥用来发言,但不知为何这次却全然失语。虽然大家觉得那些照片似乎“不雅”,但香港的一些妇女团体站出来说,这些照片是个人隐私,应该称为“私房照”而非什么“不雅照”。
梁文道:我首先关注的是香港警方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很多政府部门面对重大社会议题与争议的时候,为了显示自己有所作为,不分青红皂白地要迅速采取行动,只是为了赢得一时的掌声,却忽略了长远影响。警察怎么可以无缘无故逮捕了只发布了一张照片的网民,还不准保释?关押理由薄弱,他们还要挖别的罪名来关押他。香港警务处长为了震慑网民,竟然不顾法律界共识,声明藏有照片也可能犯法。因此香港社会出现“警权过大”、“警察释法”的质疑。
何春蕤:我最关注的是尘埃落定后的最终效应。这种新闻让人们在一刹那间面对了一直被掩盖的社会现实,在不可否认的影像中突然确认了偶像也有七情六欲、多角关系已经是常态、人们不介意自拍性照等。这些突破社会成规的出轨行为以它们最具象的方式登上媒体,被传播被讨论被广泛曝光,可能进一步松动人们对性的警戒。因此这种事情爆发之后,往往有很多人立刻提出严正的谴责,或者建议更严峻的管理。事件最终是否导致网络信息传播的严厉紧缩,是否造成人们对亲密关系留影产生畏惧,是否使女人更警戒自己的身体,是否进一步腐蚀人际互信,这些都是我关心的。
于国富:如何有效保护个人隐私,维护信息安全,是非常重要的课题。
邱立本:我关注网络知情权和个人隐私权的冲突。网民认为到了网上的数据,就是很重要的知情权的一部分,是不可让渡的权利——他们并不管是否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当公权力要控制镇压的时候,网民以千奇百怪的方式与之斗法。这中间有模糊地带,也存在着一种张力。尤其是内地网民,面对处处设限的网络,他们找到一个机会,“借力打力”表现他们对自由网络的向往。
道歉为何
南都:女星阿娇道歉了,网民表示不接受。她需要道歉吗?谁应该道歉?谁有权利要求道歉?
于国富:从法律上来讲,阿娇等人是这个事件的受害者,他们并不需要向任何人道歉。但是,考虑到他们从事的工作和之前的社会形象,他们可能会出于法律之外的原因进行道歉。
何春蕤:阿娇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其实,爱人亲密合照留下甜蜜的回忆,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对老一辈的、不同身体观念的人而言,即使单纯的异性合照都有危险。这一代人对于身体越来越自在,全然抗拒传统“看身如破身”的陈腐说法。风气不开放的时候,即使是普通的合照也会变成勒索或伤害的材料,但是风气开放的时候,性爱自拍也没什么大不了。在这个事件中最错的当然是入侵计算机偷取相片的人。其次错的就是炒作的媒体,它们总是用最保守的观点来建构最耸动的新闻。
梁文道:现在香港主流媒体都在谈不能原谅阿娇。也许是阿娇的做法破坏了他们心目中的“玉女”形象——玉女是什么?玉女就是没有性欲的女人,她们天真、可爱、烂漫,这些素质都是非性化的,一个女人只要生过孩子、有了性行为,就跟天真无缘了。为什么我们觉得玉女不能有性欲、性行为呢?我们所谓的玉女无非就是一种处女,这个处女反过来却是男性最大的性欲对象。我看到的是我们整个社会弥漫着一种处女情结,一种父权的欲望。不是阿娇应该道歉,而是整个社会该向她道歉。最要命的是,批评她的竟然还都是一些女性传媒人,在谴责阿娇没有好好扮演处女的角色。
黄英琦:媒体为什么要围攻受害者?提出让她道歉是不可理喻的行为。私生活有问题,至多是一个私人道德的问题。不用向全香港人道歉吧?网民应该反思,隐私是不是最重要的,也应该自己设身处地为当事人想一想,不要再传看那个照片了。媒体也应该反思,当这样重大争议的事件发生时,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是不是要承担公众教育的功能,把公众引导到理性的角度去?
网民情绪
南都:在这个事件中,网民一边对照片主人公进行苛刻的道德评判,一边对新照片守候点击,你怎么看这个现象?
何春蕤:可怜啊!饥渴、妒恨、羡慕,强烈情绪一起发作,可是又不能承认自己其实也有同样的冲动,于是只能一只手点击下载,一只手留言痛骂陈冠希、责备和他合照的女星们。这样的矛盾情绪反映的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真实现况,极度压抑和饥渴,也因此极度搜寻追踪,但同时还得自我撇清。
邱立本:隐私权是现代文明的基石之一。自拍自娱是个人权利,照片是他们私人的记录。正如看别人的日记,还要对别人写的内容说三道四,而自己偷看的行为却觉得无所谓,这是价值的颠倒。
传媒操守
南都:媒体对该事件的跟进报道,做法适宜吗?
于国富:媒体有权利对这种社会事件进行报道,但媒体不能因为自己的报道,客观上助长对他人隐私内容、违法信息的进一步传播,从而成为侵权行为的帮凶。国外法律中公众人物的肖像权往往受到一定限制,但内地还没有关于“公众人物”的特殊规定。使用“艳照”的过程中,媒体应当进行妥善处理,避免侵权。
黄英琦:经处理的照片没有违法,但传媒(尤其是平面媒体)表面是报道事态发展,但却一而再地刊登整套艳照,是不尊重受害者的隐私,助长集体偷窥的风气。
邱立本:香港媒体对这个事件,基本上是以新闻自由的名义,消费和剥削这个事件的当事人。香港社会对保护新闻自由很焦虑与敏感,因此政府也不太敢触碰这个方面。很难想象在纽约或者伦敦发生这样的新闻,主流媒体会像香港一样连续两个多星期头版头条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