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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的《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对石脑油等四类成品油消费税政策进行了调整,即恢复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按每升0.2元征收消费税,燃料油按每升0.1元征收消费税。
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对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调整,实际上是对2006年4月出台的消费税政策的延续。当时规定,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可减按应纳税额的30%缴纳消费税。这次成品油消费税政策调整对物价影响有多大?来自权威人士的说法是,从理论算账看,如果恢复按法定税率征税,每升油品仅增加消费税负担7分至1角4分钱,以出厂价最低的润滑油为例,其增加的税收负担不到其出厂价的1%。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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