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资深艺人沈殿霞(肥肥)留下约新台币4亿元遗产给爱女郑欣宜,郑欣宜才刚满20岁,据香港媒体报导,沈殿霞在去年已订立信托,将名下资产转以信托基金方式运作。信托业者表示,透过信托由受托银行保管钱,再找人担任监察人,协助弹性运用的决定,金流与管理分流,就能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爱女身上。
沈殿霞在演艺圈打拚40年,绰号肥肥,很有大姐风范,19日因病过世,生前累积不少资产,包括香港、加拿大等地不动产,还有银行户口资产、投资基金与首饰等等,香港媒体保守估计资产凈值达1亿港币,也就是约新台币4亿元。
据媒体报导,沈殿霞留给女儿的遗产除了以信托方式处理,现在还在决定合适的信托人,可能是沈殿霞的前夫、郑欣宜的生父郑少秋,或是刘家昌夫妻、陈淑芬、肥肥大姐或好友张彻太太。
信托业者表示,假如是在台湾,发生类似的情况,建议像是肥肥的案例,可以将资金信托给银行等信托业受托管理,不要交给私人受托,因为信托业需要受到信托法的管制,较为严格,由自然人受托是民事信托,受到民事法管制,较为松散。
而且,将资金信托给银行,信托的资金与银行的财务完全分离,还可以受托保管数十年、上百年,遗爱甚至可以照顾到孙子,但自然人受托,却有可能遇到自然人出事,或是身体不适等,而无法托管,也可能发生受托人私帐与朋友帐分不清的状况。
透过将资金与不动产信托给银行,再由熟识的几个朋友共同担任信托监察人,决定细项资金的动用与否,将资金与运用管理权分流,对肥肥来说,应该可以更放心。
信托业者指出,肥肥的遗产信托之后,可以指定资金用途的大方向,例如,等到郑欣宜结婚时可以领走几分之几的资金,或是一笔固定金额,如1,000万港币等,免得郑欣宜年纪太小,不懂得运用财产,一下子就把遗产花光光。
而且,将钱与不动产信托在受托业者名下,由于动用都需要全数监察人同意,受托银行才会拨用这笔款项,不用担心有心人士觊觎郑欣宜继承的庞大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