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21日开记者会承认自拍艳照后,即接连两次赴警局“交代”不雅照拍摄时间及经过,经过17个小时的问讯和调查,警方目前已证实467张已在网上传播的不雅照及另一批尚未曝光的不雅照,大部分是撷取自多段视频短片,至于视频短片中的人物,已经由当事人确认。而自陈冠希寓所中所提出的电脑和其他证物中,查知事件中牵涉受害人物又增加3人,但警方没有说明是哪三人。消息人士还透露,由于陈冠希在录影口供过程中十分慎言,每字每句均请示律师后才回应,因此录取口供进度缓慢,相信他未来一至两天仍需协助调查,未能离开香港。据悉,陈冠希初步表明不会亲自出庭作供,而倾向提供书面证供,免被盘问下引起尴尬。
警方“逼供”
●如何拍摄?
●用什么器材拍摄?
●电脑失窃前是否有其他人看过艳照?
●是否有上载到互联网与人分享?
●有否另外再复制一份?
●要求交出未曝光短片。
陈冠希录口供
●时间:2月22日早上约7时
●持续时间:10小时
●问讯结果:陈冠希口风紧,警方问不出东西
●时间:2月23日下午约2时
●持续时间:7小时
●问讯结果:不雅照中人物被确认
陈冠希当日在律师及大批私人保镖的簇拥下,秘密前往湾仔警察总部协助调查,历时10个小时,至晚上7时走后门企图避开传媒耳目。但仍被“前后包抄”在警察总部的媒体,拍下照片。据消息透露,陈冠希到警察总部接受录音口供,原先预计只需数小时便完成,但因陈冠希“口太密”,警方问讯花了10小时,却根本问不出东西。
据消息人士透露,警方较早前先后拘捕多名涉案人士后,已在他们的电脑内发现未曾发布的视频短片,但仍不敢确认片中人物。而在陈冠希交代了不雅照拍摄时间及经过后,警方目前已证实467张已在网上传播的不雅照及另一批尚未曝光的不雅照,大部分是撷取自多段视频短片,小部分是以数码相机拍摄的照片。至于片中的人物,也已经由当事人确认。(作者: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