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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家审计署对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和陕西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署27日公布今年第2号文件:《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列举出了几个典型问题。
问题
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费期限和目前收费水平测算,这些收费站点还将收费195亿余元。
问题
据审计公告,浙江、安徽等7省(市)提高收费标准,多征收通行费82亿余元。
一是安徽、江苏等省利用提高公路收费标准,违规将多收取的通行费设立专项建设资金41.4亿元,用于其他项目建设。
二是浙江、湖北等省为增加部分高速公路公司的经营业绩,通过违规批准提高收费标准等方式,多收费40.9亿元。
问题
审计调查山东、江苏、浙江等10省市106个公路经营权转让项目发现,一是地方政府越权和违规审批经营权转让项目64个,占转让项目数的60%。二是用银行贷款抵顶转让金。部分地方转让18个项目获取的243亿元资金中,有170亿元是受让方以被转让公路作质押取得银行贷款支付的,占70%。三是经营权转让程序不合规。一些项目招投标流于形式,不经评估或压低转让价格等对外转让,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四是少数地方领导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公路经营权转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问题
审计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随意扩大通行费减免范围,导致“特权车”、“人情车”问题突出。审计发现,辽宁、山东、重庆等15省(市)交通部门违规向5.9万辆车发放“免费卡”、“公务卡”、“减缴证”等,造成“特权车”、“人情车”问题严重。仅2003年至2005年,就违规减免一些政府机关、交通系统单位和个人应缴的通行费8.4亿元。
问题
国家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司长潘晓军说,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是利用财政资金和部分贷款建设的,1993年开始收费。在收费3年多后,机场高速被转为上市公司在香港上市,同时重新核定30年收费期限。
而当时国家对公路经营权转让的规定并不明确,上述行为不合理但不属违法违规。
问题
另外,部分收费公路管理部门机构臃肿、人员收入过高问题突出。一些地方政府对收费公路管理机构编制、经费支出等未建立明确标准,有的监管失控,造成一些收费站点人员超编严重。
据新华社
处罚
34人违规被查处
审计署已向有关省(市)提出了要求纠正和整改的意见;依法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移送违法违纪案件15起,已有34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交通部和有关地方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多数违法违规问题已得到纠正。
整改
(一)控制收费公路数量,加大政府对公路建设的投入。多数地方政府明确表示将控制收费公路数量,彰显政府责任。
(二)积极整改违规设站等问题。重庆、浙江、山西、四川、河北、广东、云南、吉林、黑龙江、河南、辽宁、陕西、安徽等省市政府积极研究收费站点撤并方案,已停止和即将停止收费站点共100多个。积极追回被截留挪用的车辆通行费,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收费公路经营权转让。
(四)继续清理“特权车”、“人情车”问题,加强收费公路管理。
观点
“地方利益驱使延长收费”
陈忠林(全国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对各地加快公路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却违规设站收费、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期限,给社会增加了较大的负担。
对于收费公路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延长收费期限的问题,最近几年的全国“两会”都有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或是议案,但是收效甚微。为什么呢?地方利益在作怪,因为一条效益好的收费公路,一年贡献给地方财政的钱可能是上亿甚至数十亿,因此,一些地方政府不愿意放弃而想方设法延长收费期限。公路属于公共资源,应该主要由政府来承担。而一些地方公路收费不是完全用来还贷而是用来给单位职工谋福利,这就更不应该了。在这次“两会”上,将适时提出收费公路方面的建议或议案。
“延长收费增加出行负担”
严琦(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陶然居餐饮集团董事长):
近年来,我市实行年票制后,对外环等公路实行了免费通行。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我们收费公路还是多了一些,政府应考虑对已经还完贷款的公路停止收费。取消一些收费站之后,必然会降低出行的成本,这对发展物流业来说非常重要,这可促进经济要素的流动。而到了收费期限的公路依然收费,必然增加老百姓的负担,因此取消一些不应继续收费的收费公路后,老百姓的出行成本将省下来,有利于人员的交流和互动。
记者李伟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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