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敏:我们该管还是不该管?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哪些能管哪些不能管?我说的不能管是说我们的能力方面。
网络管理像打排球,客人来了之后要拦网,拦网的程度比较低,万一我拦不住怎么办,往往要一传,一传就是说有没有监管的人员、机构、资金、技术方面,如果有这方面的正确处置之后我就传给二传,如果一传传过去了就可以了。
哪种不好管呢?就是通过交往形式来传播的,如果网站进不去的时候怎么办?那么我有Email,就通过email传给我,我们就通过Email来传播,这种传播怎么监管?这个就是点对点的传播,一点可以对多传,也可以是一点对一点传,一点对一点传的影响力不大,但是一点对多点传的影响力就大。
白志:蔡教授用打排球比喻政府的监管,我有一个不同的意见。我们现在叫法制社会,这一次全国人大报告里面也谈了我们的法制化社会的进程,政府的监管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法律规定,政府的任何行为要符合法律规范。政府的监管是一旦你的行为超出了法律的界定,政府就要管你,政府不是对所有这个领域的行为都进行管理。你的行为只要在法律界定内是自由的。管理对象是少数违背法律边界的,不是政府要来拦网、二传之类的,形成一个管理的屏障。实际上不是这样的。政府的每一个职能部门的职能都是法律授权的,政府对互联网的管理有很多法律法规及规章。
李阳:你们俩争论的都是管理问题,从蔡教授和白政委讲解的,我做一个补充。
网上传播的不良信息的管理有很多的层次,是很大的一个管理系统。从刚才说的,我们把有关信息比喻成排球,有些信息发到网上了就说这个排球抛起来了,抛起来之后第一道管就是网上的选择,这个就是网站的自己管理,它剥离了一些之后还有一些抛出来,就一传、二传,这样一来我们的相关的管理部门比如工商、文化执法相应的部门都可以跟过来管理。
工商的管理就是这些网上的性广告、性用品、性保健之类的广告,工商就要管你了。比如网上得有些色情视频,文化管理部门就要管了。网上涉及到的信息是危害社会、影响社会的公共安全,公安就要来管理了……等等这些
也就是说通过所谓的“拦网”一个是网站在拦,管理部门在拦,到最后没有拦到的话,就是强制性的,就像白政委说的,要用法律武器来管,该罚款的要罚款、该处罚的要处罚。实际上我们现在的管理是综合管理,不是说哪一个部门的事情。比如说文管局是提供一个网络平台,所有的网站都带网址到那里备案,只是他管得住吗?只是公安也不行,是一个综合的管理。现在国家也在提倡综合管理、也在逐步形成一个管理的合力,从某种程度上就是加大管理的力度,就是要大家联合起来。如果多头管理、你管一下、我管一下就越管越忙、越管越难、越管越乱。现在形成了良好的管理格局,宣传部牵头,市政府新闻办具体协调,具体就是和其他的管理部门配合。现在市里有十几个部门在管理,效果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