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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区青木关信用合作社门口曾经是凶案现场 本报记者 时新 摄 |
重庆时报讯(记者张力)因小舅子打牌欠钱引发纠纷,身为大老板的罗国建竟开着奔驰拉了一大帮人去“扎场子”,造成1死1重伤。在罗国建妻子花100万“补偿”重伤者及死者父亲后,面对公安机关的调查,伤者翻供了,死者父亲放弃追究了。
小舅子打牌欠钱引纠纷
42岁的罗国建是重庆建茂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身家不菲,可谓事业有成。
2005年5月5日下午,罗国建的小舅子黄诚因为打牌欠下750元钱而和王万富发生抓扯。王万富的朋友程明、程可忠进行了劝阻。当晚,准备报复的黄诚约王万富到沙区青木关信用合作社门前解决纠纷,并通知罗国建来帮忙。
晚上11点,罗国建带上33岁的堂弟罗国洪,和黄诚一起拉着一帮黑衣男子,开着罗国建的奔驰轿车和桑塔纳轿车,到了信用合作社门口。下车后,黑衣男子对王万富及其朋友程明、程可忠进行砍杀。程可忠逃脱,程明和王万富重伤。
伤者:罗国建喊“给我整”
25岁的程明在抢救过程中,还没来得及说清事情经过,就一命呜呼。重伤的王万富则在笔录中称,是罗国建、罗国洪两兄弟一起动手打人,罗国建对黑衣男子喊“给我整”,黑衣男子才把他们砍成这样的。
案发后,罗国建、罗国洪两兄弟逃到了外地,到2006年2月,罗国建自首,同年5月,罗国洪被公安机关抓获。
“凶手”妻子送出100万
案发后的四五个月,罗国建的妻子黄萍和一位女律师到了王万富的家,商谈赔偿的事。据王万富交代,在谈判中,黄萍提出,由罗国建和黄诚赔偿现金50万元,在女律师的授意下,王写了一份案件经过材料,称罗国建是在他被砍倒后才到现场的,是来劝架的。
王万富在后来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按照女律师的意思推翻了自己先前的证言,做了假证。王说:“自己冤枉了罗国建,只因他是老板有钱。”
不久,黄萍、黄诚的妻子和女律师将50万现金送到了王万富家中,王万富写了一份收条。程可忠也推翻自己先前的说法,做了伪证,但他得到的只是两条“中华”烟。检察机关称,罗国建为了让死者程明的家人“闭嘴”,还支付了程明父亲50万元赔偿,并出示了程明父亲打下的收条。
作伪证者被判刑
事情就这么不巧,当案件进入检察院审理的程序时,检察官突然发现了受害人一致翻供的细节。通过对受害人的询问,“挖”出了翻供背后的故事。经过市一中院审理,2007年7月,罗国建、罗国洪因参与故意杀人,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而涉嫌伪证罪的王万富和程可忠,在2007年7月3日被沙坪坝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
后罗国建兄弟上诉至市高院,市高院将此案发回市一中院再审。
辩护律师:50万是民事赔偿!
昨天,市一中院对此案进行了再审。检察官认为,罗国建、罗国洪案发后逃跑,花巨资收买被害人串供、翻供,所有的证人证言能够相互印证,能够证明罗氏兄弟就是指使他人动手和参与动手的人。
辩护律师则称,受害人王万富在案发后情绪激动,存在很大的主观情绪,因此,将罪责推给罗国建是有可能的。而事后翻供,是因为王万富情绪稳定后,对当时发生的事情的客观表述,所以,王万富后来的证言才是真实的。对于给王万富50万元的问题,罗国洪的律师称,这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本来就应该赔钱。
经过审理,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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