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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讯(记者 李澜)昨日,九龙坡法院对以吕某为首,长期在西彭地区作恶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了公开宣判,“黑老大”吕某被判有期徒刑17年,其余7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至8年半不等。吕某及另外7被告表示要上诉。
据介绍,吕某、苏某、向某、王某、刘某、周某、白某、邱某等8人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非法拘禁一案,经九龙坡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此案于1月9日在九龙坡法院开庭(本报曾详细报道)。
昨日,九龙坡法院一审判决,其中吕某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4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7年。
法院最先对吕某宣判。听到判决结果后,吕某当庭表示,指控涉及的罪名基本没有异议,但判罚过重,要求上诉。另外七名被告听到一审判决结果后,表示判决过重,要求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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