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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统筹城乡规划管理,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建筑安全和房地产市场等。
建设部是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成立于1988年,原为1982年成立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的一部分。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建设部。
其实,在2007年12月,一个名为建设部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监督管理司的机构就从原有的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分离出来。政府加强住房保障的决心由此可窥见一斑。
面对今天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司长侯淅珉说:“住房问题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次新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是为了深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具体体现”。
对于增加“城乡”二字,代表们给予积极肯定。目前,我国城乡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城乡二元经济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全国人大代表张瀛岑说:“世界上有不少国家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曾因忽视农业而造成农村凋敝,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必须牢固树立城乡统筹发展的思想。”
出席大会的一些人大代表认为,这次机构改革,体现了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进一步转变。全国人大代表王保存说:“无论是解决住房问题,还是城乡建设问题,仅靠政府加大投入是不够的,关键是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政府机构设置上真正向公共服务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这次机构设置,体现了政府职能和政府工作的科学定位,体现了党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为解决住房和城乡建设脱节等问题提供了体制基础和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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