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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工商局公布了2007年度十大消费维权案例。据悉,这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以及违法传销、虚假商标、公用企业不当竞争等多个方面。
记者 刘茂颖
案例①
水表收取起步价
生活用水无论实际消耗量多少,都必须承担“起步价”的底线———在2003年至2007年长达4年的时间里,这都是荣昌县吴家镇居民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市工商局称,荣昌县清源供水有限公司利用其在吴家镇独家供水的地位,自行出台了设定下限的土办法:规定该镇居民每月用水量的底度为4吨。去年7月,荣昌县工商局依法对荣昌县清源供水有限公司作出了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②
多收安装材料费
自2005年开始,重庆中安电力开发公司在为辖区内的客户进行电力工程安装时,多收取代购材料和设备费用。去年年底,彭水县十余名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联名上书反映此问题,引起了市工商局的重视。经查,类似现象在我市较为普遍,目前市工商局已对北碚、九龙坡、江北、武隆等13个区县的电力开发公司实施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总金额达六百余万元。
案例③
传销借网络敛财
2007月5月起,张万琴等人在渝北从事“新智网”跨国网络传销。该网络的传销模式为:必须要有加入者介绍,交纳1230元到4680元不等的入门费;在成为会员后可以介绍他人加入;每介绍一人加入,便可按其交纳的金额获取公司的奖金、积分和股票;根据积分的多少获取轿车和出国旅游的奖励等。实际上,这是一起以网络教育为幌子,借传销手段非法敛财的案例,至案发时掉入“新智网”的市民达近千人。
去年7月,“新智网”组织了一批一百多人的旅游团“免费”境外游,引起了入境管理部门的注意,并将线索向工商部门进行了反映。市工商局查实后,没收非法财物近1000万元并处50万元罚款。
案例④
异地传销跨西南
2006年8月,尹书仙等人从云南至重庆丰都,设立了深圳文斌贸易有限公司。并以招聘业务员为名,要求每人缴纳3800元作为连锁经营入会条件,然后发给男士西服、衬衣、皮带等物,发给女士化妆品。被发展人员则以同样的条件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和金字塔网络,以下线业绩作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2007年7月,丰都县工商局查处了尹书仙等57人在丰都从事传销的行为。因涉案金额巨大,尹书仙等9名传销骨干分子涉嫌构成犯罪,目前其中8人被逮捕。
案例⑤
亿霖木业传销案
席卷全国各地的“亿霖木业传销案”也波及到了重庆。重庆亿霖系北京亿霖木业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一家公司,从2005年4月开始,亿霖木业就大量招聘业务人员,规定被招聘人员自己购买或介绍他人购买10亩林权以上,方能成为在公司领取报酬的业务员。
该公司通过上述营销方式在重庆地区共销售林权12500余亩,涉及金额53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
案例⑥
销售不合格蛋卷
去年夏天,重庆市万州区项氏商贸有限公司从私人手中购进散装猪肉蛋卷25公斤,价格为8.00元/公斤,在没有索取购货凭证,并明知该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情况下,在其门面进行销售。2007年8月,万州区工商局依法对这批待售的散装猪肉蛋卷进行了抽样检测,检出其亚硝酸纳含量是国家强制性标准上限的26.5倍,为不合格食品。万州区工商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不合格产品并罚款5万元的处罚。
案例⑦
销售假冒种子案
去年年底,陈永江与山西省长治市鑫农种业有限公司签订“农作物种子购销合同”,向该公司购进玉米种子“长丰一号”17吨。其后该公司因故未生产“长丰一号”玉米种子,但该种子的包装袋已成批印制,该公司与陈永江口头商议后将“潞玉13”玉米种子装进标有“长丰一号”的包装袋,发往重庆,陈永江再转运遵义以待销售。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区分局依法对陈永江销售假种子的行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假种子17吨,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⑧
假冒茅台酒商标
2007年春节前,尹四兴向重庆渝通宾馆有限公司销售了120瓶53度500ml装的贵州茅台酒,获取销售金额85608元。去年5月,璧山县工商局依法对重庆渝通宾馆还未销售完的45瓶贵州茅台酒进行了扣留,经贵州茅台酒股份公司确认:被扣留的45瓶贵州茅台酒为假冒酒。2007年10月,璧山县工商局依法对尹四兴作出没收假茅台酒45瓶、罚款5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⑨
时珍百草堂假广告
“2007年,时珍百草堂清肺素软胶囊成功问世!告别了呼吸系统疾病难以彻底治疗的年代,成为掀起治疗咳喘新革命的奇药。”从去年9月开始,湖北李时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我市媒体上进行了密集的、轰炸式的宣传,发布时珍百草堂清肺素软胶囊食品广告。去年底,市工商局责令其停止发布虚假广告、罚款17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⑩
卖房“一女多嫁”案
2004年10月30日,重庆万州金石物业有限公司与消费者向某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协议中约定将万州区沙龙路慈清公寓3号楼中的3套房屋作为向某的拆迁补偿还房。2005年10月15日至2007年5月5日,该公司先后与另外5名消费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重复销售以上3套房屋。万州区工商局责令万州金石物业纠正违法行为,并对其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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