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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厚载
12日,中消协公布了消费者对公用服务行业的评议调查结果,其中,对供暖、供电、银行、电信、有线电视五大公用服务行业意见较多。(《北京商报》3月13日)
这份调查结论,是中消协通过对重庆、黑龙江、湖北等省市进行专门调查而得来的。老实讲,这份调查结论并没有多少新意,老调重弹而已,甚至连搞这次评议调查的必要性都值得怀疑。理由很简单:上述五大公用服务行业的“霸王式”服务,早就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消费者对此诟病已久,中消协代表广大消费者向这些行业屡屡“开炮”,还需要再来次“调查取证”?
令人遗憾的是,中消协“炮轰”了多年,霸王式服务依然健在。中消协没有行政职权和诉讼主体资格。面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中消协既不能采取行政、组织处罚措施,也不能直接状告商家。为消费者维权,只能充当“敲敲边鼓”的角色。另一方面,五大公用服务行业均为垄断行业,唯其垄断,方才成就其霸气和霸道。
中消协面临越来越尴尬的局面,需要更多的维权力量,这种力量除了在耗费时日的法律修订中获得外,其实还可以来自其他民间社会团体的互动与互助。如果维权力量得不到加强,中消协的“大炮”始终都不具威力,垄断行业的霸王条款依旧偷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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