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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峰
“房地产市场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保持在2个百分点以上,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10%”,3月17日上午,建设部副部长齐骥等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作上述表示。(3月17日新华社)
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占GDP增加值的比重,一直以来都是有关部门在谈到房地产业绩、论证其“健康发展”时所习惯于津津乐道的数字。单就经济增长、GDP增加值而言,这样的数字——“2个百分点以上”“超过10%”,当然是十分辉煌。
现在问题是,房地产业,并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经济产业,更是一个与民生密切相关,具有明显公共保障性质的行业。这种行业特质下,分析和衡量其社会贡献,显然不可能绕开“民生”这个重要视角,比如说,时下房地产业的发展,对于解决广大公众特别是那些普通社会公众的居住问题,在实现他们“居者有其屋”的理想方面,有多大的贡献率?再如,当前的房地产价格,对于那些已经购房者,在生活支出压力方面,做出了什么样的贡献?
据此前有学者根据我国每年新增城镇人口数量以及城镇居民住房自有率所做的推算,目前全国城镇现有“无房户”约占城镇总人口数的四成左右。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已购房的“有房户”来说,“有房”的代价和压力同样一点不轻松,不少人成为名副其实的“房奴”。
显然,这样一些民生角度的房地产业“贡献”,十分令人难堪——与其说是“贡献”,不如说是盘剥,既是对眼下民生状况、质量的一种盘剥,也是对未来民生改善和潜力提升的一种盘剥、透支。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这样一种房地产业之于民生的盘剥或者说逆向“贡献”,实际上又是与前述那些房地产业的辉煌的“贡献”密切相关乃至互为因果的。
这表明,要想增加房地产业的民生贡献率,以收费过多、价格虚高为主要表征的房地产业的GDP贡献率、财政贡献率,不仅不值得大加赞誉,反而需要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使之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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