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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委会翁副主任(右)和社区工作人员在打开捐款箱 |
“18.2元。”昨日,九龙坡区佳锦园小区大门口,天兴路社区居委会翁副主任一行打开捐款箱清点爱心款。他们发现,社区设立的捐款箱遭受前所未有的冷遇,同时,有居民质疑“设立捐款箱是否合法”。
一年前,天兴路社区居委会成立慈善扶贫基金站,在辖区内放置7个捐款箱,目的是每年春节前夕,将募捐款以各种形式发放给辖区困难户。
天兴路社区居委会周主任称,成立慈善扶贫基金站当天,募捐到善款1万多元。但去年一年,社区设立的7个捐款箱仅募捐到800多元。今年春节慰问辖区张胜利、王朝贵等72家困难户,因资金不够,居委会找企业赞助4000元,加上800元善款,购买了食物,给每位困难户送去一袋大米、一桶油、一包汤圆等慰问品。“没想到捐款竟越来越少。”
为什么社区设立的爱心捐款箱受到冷遇?“募捐爱心款济贫助困是好事,但谁知道捐出的爱心款花在了哪里?”社区居民王先生认为,捐款的渠道是多方面的,社区捐款箱受冷遇并不能说明居民没有爱心。他说,为保证自己的爱心捐款能真正送给最需要的人,他一般选择将钱捐给红十字会和慈善会。
“社区设捐款箱合不合法哟?再说,对爱心款的支出由谁监管?”家住该社区佳锦园的陈女士认为,社区募捐到的爱心款,到底怎么使用的应该有个说法。所以,她一般不往社区的募捐箱捐钱,即使要捐,也要捐给正规的慈善机构。
“不排除这是捐款箱受冷遇的一个原因。”天兴路社区翁副主任说,社区设立捐款箱,出发点是好的,虽没经过民政部门登记,但得到街道民政办许可。对募捐到的钱,他们采取4个居民代表一起当面开箱清点,共同列出清单的做法,每一笔爱心款的支出都有记录和出处,并向居民进行了公示。“居民的担心我们理解,也欢迎监督。”
“设捐款箱只是募捐的一个渠道之一。”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杜部长认为,设捐款箱募捐爱心款的做法,本是为好心人捐款提供方便,这是件好事。但社团组织长期设捐款箱,除应有定向性的帮扶对象外,应该向当地民政部门登记取得“执照”,并且,对爱心款的来龙去脉,要有公正性和透明性,接受社会的监督。“捐款箱不是想设就设,如果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就会造成‘好心违法’。”
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认为,社团组织长期设捐款箱募捐,要按政策和法律办,将好事办好。
记者向军 汪云剑 报道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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