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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洁 制图 |
“真没想到,改名字惹出这么多麻烦!“昨日,张洪(化名)来到渝中公证处,要求公证员修改公证书被拒绝后,非常后悔。
据称,张洪的母亲去世前立有遗嘱,把自己在菜园坝外滩的一间门面留给张洪。去年4月,张洪拿着母亲的遗嘱公证书来到渝中公证处,要求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员发现,张洪的身份证上写的名字是“张红”。张洪告诉公证员,算命的说那个‘洪’字不吉利,她就把名字改了。张洪的妹妹证实了这一点。
于是,公证员在公证书上写了身份证上的名字“张红”。没想到的是,张洪自己也买了门面,登记的名字是“张洪”,凭借“张红”身份证,无法办理产权证。去年10月,张洪又把名字改成了“洪”。
然而,麻烦又来了——继承公证书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她无法过户母亲给的门面。
公证员拒绝了张洪修改公证书的请求。公证员告诉她,继承公证是根据办证当时的基本事实办理的,办证时,她所用的名字是“张红”,而不是“张洪”,如果在公证书上进行修改,就违背了公证的真实原则。
“那我现在怎么办啊?”张洪着急地问。公证员建议她提交一个申请,写清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重新办理公证;同时,将原来的公证书交回公证处。公证处根据张洪的申请,在审查核实情况后,将为她重新出具一份继承公证书。“好,好,我回去马上就写。”张洪说。
渝中公证处的公证员陈瑞告诉记者,办理了二十几年的公证,这种个人改名后出现麻烦、要求改公证的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他提醒市民,一旦成年后,不要轻易修改姓名,否则可能带来诸多不便。记者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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